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闻 > 媒体报道 > 正文
王有银律师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对房屋被“误拆”事件的采访

2014-07-18 17:12   文章来源: 

  老屋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华侨屋主8个月后方知情。怎么就拆了呢?什么时候拆的?谁拆的?为什么没告诉我? 带着一系列疑问,屋主张先生立即报警。接警人员称:“这是政府行为,你放心,会有人对这事负责的。”此后,张先生又到市信访办、市建设局了解情况,最终通过市长热线12345获悉,自己的老屋是“误拆”。

  对此,张先生难以接受,他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路信访至省市有关部门。他提出:“请求督促佛山市公安部门对侵犯本人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但最终对于张先生提出的“回迁”和“误拆补偿”两大要求,谈判未达成一致。

  针对此事件,《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了王有银律师。王律师表示:“误拆是最常见的定性。一旦被定性为误拆,就成民事纠纷了,公安一般都不予立案。”这在司法实践中属典型的“灰色”地带,以误拆来规避法律制裁也就成为常态。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如要以民事侵权来主张赔偿等,也将极为被动、维权非常艰难。即使能进入司法程序,但在司法鉴定时一般也难获取比较有利地位。“诉请恢复原状,法院也较少支持,理由说该地块已被依法征收。”

  误拆后怎样维权呢?王律师称:“当拆迁人遭遇‘误拆’,常用的法律途径是提起民事诉讼。”针对房产的多产权人情况,他认为这只是影响补偿的内部分配。任何共有产权人都无权对其他人的产权进行处置“是必须分开,而不是代替”,“比较可靠的做法是,可以对政府拆迁的各个法定程序提出质疑,从而争取谈判的有利筹码。”

  南都网: 《我的房子被“误拆”了》 http://gcontent.oeeee.com/a/7a/a7a96e94447cb0a0/Blog/846/660e12.html?t=1336092221


上一篇:王有银律师就西城区住建委拒公开政府信息败诉一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
下一篇:王有银律师接受中国之声记者对梁林故居拆迁案件采访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