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17:31 文章来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针对条例在三年来对民众的作用以及具体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日前接受《法制日报》的采访。
采访中王有银律师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本身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确实为百姓了解政府,促进其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许多政府机关消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增加各种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等。
采访中王有银律师建议:公民可积极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对于个别不依法公开的政府机关,可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迫使相关机关履行法定义务,在实践中王有银律师及圣运团队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如果大家在此类问题上遇到困难,可随时拨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电话010-5158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