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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枫生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获刑4年

2014-11-29 23:13   文章来源: http://news.ifeng.com/a/20141129/42602856_0.shtml

 记者从衡阳市中级法院了解到,今天上午,该院对赵枫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被告人赵枫生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另 报道:

赵枫生曾撰文放弃大陆居民身份,扬言“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赵枫生曾为王功权创作歌曲一首。

2014年1月,王功权承认与许志永一起策划、煽动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功权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去年天安门金水桥暴恐事件发生后,赵枫生竟呼吁暴恐分子袭击党和政府,他本人还发布所谓“檄文”,妄称把圣战与所谓“民主大业”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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