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律所动态 >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程序? > 正文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程序?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程序?

更新时间:2024-09-07 23:05  发布:2024-08-05 02: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用土地的程序:1、申请选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程序?

一、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征用土地的程序:

1、申请选址。

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2、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

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定初步协议。

3、核定用地面积。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经批准后,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或建设用地图,向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按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机关主持下,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协议。

4、划拨土地。

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如果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去了解,可通过各个平台进行法律的学习,千万不能因为不了解法律而错过了维护自己利益的机会,在知道自己要被拆迁的时候,就应该对此法律进行普及。

一、安置补偿协议签了好几年,还没拿到安置房和补偿款,怎么办?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好几年后,被征收人没有拿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土地征收程序?

法律分析: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征收土地程序?

法律分析: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征用土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征用土地手续办理流程

征用土地的规定

征用土地的法律依据

征用土地什么意思

征用土地流程图

征用土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征用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征用土地要办什么手续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请问老家房子已经拆迁,但户口还在老家,国家征用土地有补偿款吗?,户口迁出老家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征收田地多少钱一亩?,国家征用土地一亩收多少钱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路征地多少钱一亩,国家修公路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已经征用土地荒废多年的农民在荒废土地蔬菜可以二次补充青苗费吗?有没有青苗费补偿?,被征用土地废弃多年的农民可以在废弃土地蔬菜中补充青苗费吗?有青苗费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高压线路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了,国家高压线路征用土地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能否被强征,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能不能被强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被征用土地上的植物有赔偿吗多少钱,占用土地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市内征收土地修路给农民多少钱一亩,国家征用土地修路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规定征地多少钱一亩,国家征用土地一亩收多少钱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分配政府征用农村承包土地补偿,征用土地补偿与农村土地承包如何进行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土地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高速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用土地,外嫁女户口迁入社区,还能分配土地补偿吗?,征地、外嫁妇女户口迁入社区,还能分配土地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用土地能否村提留,农村土地被征用村提留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征用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是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修高速征用土地水田和旱地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钱一亩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修高速征用土地水田和旱地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外嫁妇女户口迁入社区,还能分配土地补偿吗?,征用土地,外嫁女户口迁入社区,还能分配土地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程序?


页面浏览:3652
文章编辑:宋梦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征收土地程序?

上一篇:国家拆迁设施补偿标准,一般拆迁补偿标准
下一篇:征地怎么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哪些费用,征收土地补偿哪些费用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