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11:51 发布:2014-05-22 17: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想分拆迁款哥哥要求撤销弟弟名下房产证
今年2月份,商河法院受理了原告张全森、张全林诉被告商河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登记一案,要求撤销登记于张全茂名下的商政房(字)第432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因张全茂与本案的房屋登记行为有利害关系,法院依法通知张全茂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据了解,张全森、张全林及第三人张全茂为亲兄弟,如今都年过半百,其中,张全森是老大,张全茂是三兄弟中的老小,涉案房屋原来是兄弟三人父母的房子。张全森和张全林分别有了自己的家庭后,相继搬出。1994年5月,商河县人民政府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将涉案房屋登记于张全茂名下。
记者了解到,张全森和张全林之所以要求撤销张全森的房产证,诉由是当年房产登记有误,如今的拆迁款也应该有他们的份。但经过了解,当年房子登记于张全茂名下,母亲张丙氏是同意的,且张全森和张全林当时并没有提出异议。
为了老房尽快拆迁弟弟把大哥和侄子告上法庭
受理该案后,商河法院行政庭庭长强丽红与办案法官赵钦东通过调查询问当事人,获悉案情的另一面。因老小张全茂常居北京,老家名下的房子就一直空闲着,张全森与张晓天(化名,张全森之子)于2006年在未征得张全茂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张全茂的院落中搭建工棚从事电动三轮车组装,并占用张全茂的房屋作为仓库。
2013年,商河县政府对张家片区进行旧城改造。张全茂与拆迁办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因张全森、张晓天拒绝拆除其搭建的工棚等设施并继续占用房屋,致使拆迁补偿协议迟迟无法履行。张全茂迫于无奈,于2013年12月将张全森、张晓天诉至商河法院,要求两人拆除在其院落中搭建的工棚、恢复原状并支付占用自己房屋的费用。
因张全森、张全林提起行政诉讼,商河法院依法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
进法院楼前"撕破脸"握手言和出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强丽红庭长得知几位当事人具体情况后,主张和解结案,将房屋登记行政纠纷与相关民事纠纷一起调解。据赵钦东回忆,"开庭前,本想再次调解,结果兄弟三人在法院楼前发生争执,几乎是打起来了,幸亏法警发现及时,才避免肢体冲突。"
经过开庭,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同时也知晓对方的真实意图,事情慢慢变得明朗。休庭后,强庭长与办案法官针对矛盾的纠结点,与兄弟三人分别谈话。在法官的调解中,兄弟三人想到过去的感情和如今自己的做法都流出了眼泪,念及亲情,三兄弟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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