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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银主任就"城管综合执法的弊端"接受财新网采访

王有银主任就"城管综合执法的弊端"接受财新网采访

更新时间:2024-11-10 06:12  发布:2018-05-22 15:1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王有银主任就"城管综合执法的弊端"接受财新网采访近日,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就我国当前城管综合执法模式的问题接受了财新网单玉晓记者的专访。       王有银主任多年来深入行政法律实务的探索,在行政法领域、尤其是征地拆迁维权业务方面有着非

王有银主任就

       近日,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就我国当前城管综合执法模式的问题接受了财新网单玉晓记者的专访。

       王有银主任多年来深入行政法律实务的探索,在行政法领域、尤其是征地拆迁维权业务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城管往往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对城管综合执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王有银主任立足实际,进行了细致、专业的解读。

       王有银主任讲述了自己在执业过程中与城管打过的交道,他说道,圣运律所是一个以行政法为突出优势的律所,也是全国首家公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律所,我在执业这么多年的案件办理中,也主要以行政法领域和征地拆迁案件为主。其中涉及到城管、乃至与城管打交道的情形,大多是城管作为拆迁执行人、某些地方还作为做出拆除及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出现。在一些法治环境较为恶劣的地区,城管还会充当打手,甚至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进行强拆。可以说,城管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往往扮演着强势、甚至蛮横的公权力的形象。

       王有银主任还指出了当前城管综合执法模式的弊端和城管这一群体在法律上的尴尬地位。他表示,实施综合执法以后,收效比较大,比如整合执法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问题,提升了执法效率,加强了监督制约,提高了执法水平。但是也存在许多客观问题。比如,我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缺少专门性立法,其依据仍然是各单行法律法规,但这些规定分散、条目众多,直接影响城管机关的职能定位,这也是造成当前执法乱局的根本原因。

       王主任强调,各城市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是依照行政区划来设置,各地域间差异很大,这导致城市的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和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各区县的城管执法工作发展也参差不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其他机关之间的执法权限配置不合理,现有执法队伍构成比较复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只有科学规划城管权力、通过立法限定执法范围、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缓解当前百姓"谈城管色变"的怪象,也让综合执法模式真正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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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索建国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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