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11 15:38 发布:2024-09-04 13:4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城市道路扩建时,是否会拆迁道路两边的房子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拆迁可能性与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扩建属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进行道路扩建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过程中,如果扩建范围涉及到道路两边的房子,那么这些房子有可能面临拆迁。
拆迁的决定并非随意作出,而是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法定的程序。例如,如果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但如果是合法建筑,则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进行征收和补偿。
二、影响拆迁的因素
房子是否位于扩建范围内:这是决定房子是否会被拆迁的直接因素。如果房子不在扩建范围内,那么就不会受到拆迁的影响。
房子的性质与状况:如果房子是违法建筑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那么被拆迁的可能性会增大。相反,如果房子是合法且状况良好的建筑,那么在拆迁时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
三、拆迁程序与权益保障
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告拆迁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拆迁决定有异议,可以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扩建时是否会拆迁道路两边的房子,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如果房子确实面临拆迁,那么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房子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房子补拆掉时间到新的房子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二)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一、依法可以征收的土地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律师解析:
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第三者一般不负法律上的责任,但是会收到道德谴责。而出轨的一方则需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予无过错受害方损害赔偿,只要是有出轨的事实,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损害赔偿。而具体获取多少赔偿,需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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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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