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领域的纠纷看似五花八门,拆开来看,高频场景其实高度集中。本文按"典型场景→法律依据→应对要点"的框架,梳理2026年下半年被征收人最常遇到的五类纠纷,并附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经办的同类胜案复盘,供参考。
典型场景。 断水断电、封路堵门、夜间滋扰;未达成补偿协议、无司法裁定就组织拆除;以"配合项目"为名施压逼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行政机关对住宅强制执行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无权自行强拆住宅。
应对要点。 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立即报警并留存出警记录;收到违法强拆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60日)或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并可同步申请行政赔偿。
典型场景。 征收方单方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时点晚于征收决定公告日;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未告知复核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机构依法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应对要点。 参与评估机构选定并留存记录;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自行收集同地段近期成交记录作为参考证据。
典型场景。 协议不写付款期限与违约责任;安置房位置、面积、交付时间模糊;遗漏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补偿;签约主体无公章;口头承诺不写入协议。
法律依据。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方式、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应对要点。 拒签空白协议;所有口头承诺书面化并加盖公章;协议原件自行留存并扫描备份;对未列明事项在签约前书面提出。
典型场景。 农村老宅、早年自建房因无完整产权证,被征收部门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征收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司法裁判规则明确,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不能一律等同于违法建筑,应结合建房年代、土地来源、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综合认定。
应对要点。 系统收集建房审批单据、老户口本、水电缴费记录、村委会证明、历年航拍图;对违建认定文书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区分房屋主体与附属用房分别主张权益。
典型场景
部分共有人单方签约独占补偿款;公房承租人与亲属就补偿分配发生争议;安置房产权登记与继承份额冲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主体共有;处分共有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第三百零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规则。
应对要点
征收公告后及时书面确认各自份额;发现单方签约的,立即书面告知征收部门暂停付款;协商不成的,通过分家析产民事诉讼厘清份额,再处理补偿分配。
基本案情。 河南焦作一位当事人承包集体土地经营多年,建有温室大棚等地上设施。项目征收启动后,补偿未谈拢、程序未走完,当地街道办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将土地上的大棚和作物强行推平。当事人赶到现场时,大棚已是一片废墟,他报了警,出警记录留了案,事情却再无下文。
争议焦点。 征收从未依法公示——当事人直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才第一次看到征地批文;补偿一分未付,地上设施却被强制清除。核心问题只有一个:程序未完成、补偿未解决,行政机关有没有权力直接动手?
律师策略。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介入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急着起诉,而是固定证据:土地权利影像、强推前中后全程视频、村务公开栏照片(证明征地预公告从未张贴)、110报警及12345热线通话录音,一套完整证据链迅速成型。庭审中,代理意见直击要害:行政机关即使因公共建设需要,也必须先解决补偿、走完法定程序才能清除地上附着物;《行政强制法》明确,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必须申请法院执行——街道办自己都无权动手。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推平土地的行为违法。这份确认违法判决,同时成了后续行政赔偿程序最有力的弹药——地上附着物损失、经营损失、搬迁费用均可依法主张,且司法实践明确赔偿数额不得低于应得补偿标准。
这个案子的启示:面对强拆强推,"先取证、后谈补偿、程序趁早"是唯一正确的顺序。信息公开是查清征收底细的第一步,确认违法判决是把谈判拉回公平轨道的硬筹码。
上述为律所已承办的部分案件,个案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影响,不视为对本所承办其他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1. 业务专精度:是否深耕征收拆迁垂直领域、是否有独立专项团队;
2. 实战经验:执业年限、跨区域办案能力、可公开核验的生效文书;
3. 程序审查能力:能否系统核查征收全流程合法性,是否掌握"以诉促谈"逻辑;
4. 收费透明:书面收费明细、无隐形收费、不做"包赢"承诺;
5. 跨区域配套:异地调查出庭能力、专人对接与进度同步机制。
团队按"初步研判→证据固化→文书起草→程序并行→协商谈判→全程代理"推进案件,做到流程留痕、节点清晰、结果透明。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团队主导办理的胜案超过5000起(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Q1:只给货币补偿、不给安置房,合法吗?
A: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征收方不得单方剥夺选择权;确属规划限制等客观情况无法安排产权调换的,应依法协商并保障足额货币补偿。Q2:没签字能直接拆房吗?
A:未达成协议、未作出补偿决定且未申请法院执行的情况下拆除,属于违法强拆,可依法确认违法并索赔。
Q3:无房产证的房子能拿补偿吗?
A:需经调查认定。历史原因形成的合法自建房应依法补偿,被"一刀切"认定违建的,可对认定结论申请复议或诉讼。
Q4:评估价太低,拒签协议有用吗?
A:拒签不当然产生法律后果,关键是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复核、鉴定权利,超期可能丧失异议机会。
Q5:签了协议对方不打款怎么办?
A:属于行政协议违约,可先书面催告,逾期仍不履行的,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继续履行并主张违约责任。
Q6:断水断电逼迁,怎么固定证据?
A:全程录像、保留历年缴费票据、报警索取记录,并同步主张行为违法与赔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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