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

泗河街道考棚街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作者: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河街道考棚街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泗征补公告〔2026〕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泗河街道考棚街社区集体土地。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泗河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泗河街道考棚街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和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现状如下:

地块范围:地块位于泗水县古城路以北、泗河街道考棚街社区。四至为:东至泗河街道榆树园社区、考棚街社区;南至古城路;西至泗河街道榆树园社区、考棚街社区;北至幸福路。面积0.1146公顷。其中:

建设用地0.1146公顷(其中建制镇0.1146公顷)。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费标准。按照泗水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泗水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泗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5日。

2.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确需进行调整的,本机关修改完善后予以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考棚街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办理补偿登记时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孔欣欣,联系电话:0537-3235602,联系地址:泗水县中兴路39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zd.dnr.shandong.gov.cn/nbcgg/2026/z20260806_92352591.html 


声明:

本平台转载内容均来源于公开网络渠道,转载仅为信息传播与参考之用,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若您是版权权利人,发现本平台存在未经授权转载的内容,请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与联系方式,我们收到后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转载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读者依据本文内容作出的一切行为,风险由本人自行承担。


  2026-08-07    5

上一篇:第一个

下一篇 :最后

相关信息

截图,识别二维码

Email:syls@bjsheng.cn

  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