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四川省南充市违法强拆行政赔偿二审案件尘埃落定。
法院全面采纳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的部分核心上诉主张,纠正一审判决中赔偿面积认定、搬家费核算等多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偏差,在扣除已付征收补偿款后,仍判决街道办事处向当事人支付相应赔偿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案情回溯:
强拆已确认违法 赔偿数额起争议
姜先生一家三口在四川省南充市拥有一处自建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四百余平方米,用于家庭居住。
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始终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曾对姜先生作出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决定,后被法院以"剥夺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等为由依法撤销。
然而,就在补偿争议仍在司法处理期间,当地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底对案涉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该强拆行为后经两级法院审理,生效判决确认其违法。
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姜先生依法向街道办事处提交行政赔偿申请,因未获满意答复,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赔偿判决,但姜先生认为判决在合法面积认定、赔偿标准、费用计算等方面存在偏差,不足以弥补其财产损失,于是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
焦点拆解:
四大争议直击赔偿案件核心
本案作为典型的违法强拆行政赔偿案件,四大争议点覆盖了同类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直接决定最终赔偿金额。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针对四大争议点逐一进行了精准论证。
争议一:赔偿面积如何认定,奖励面积是否应当计入?
一审法院对合法住宅面积、超面积折旧补偿的核算方式,与当地征收补偿政策的标准存在偏差,未将政策规定的人均奖励面积纳入赔偿范围。姜先生一方则主张,一楼房屋应当全部按照经营性门面房标准计算赔偿。
争议二:赔偿单价按什么标准,市场挂牌价能否作为依据?
姜先生主张按照周边房屋市场挂牌价计算赔偿,认为一审法院依职权查询的成交样本数量有限,不能反映真实市场价值;街道办则主张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重置价格计算。
争议三:已付征收补偿款,能否在行政赔偿中抵扣?
此前征收部门曾将一笔征收补偿款转入姜先生账户,后对应的征收补偿决定被法院撤销。街道办主张该笔款项应当在赔偿总额中抵扣,姜先生一方则认为补偿决定已被撤销,款项性质存在争议,不应直接抵扣。
争议四:搬家费、过渡费计算标准是否有误?
一审法院按照核算的合法面积计算搬家费与临时过渡费,姜先生认为计算标准不符合当地征收补偿政策的明确规定,导致费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赔偿面积认定、赔偿标准适用、费用计算等方面确有不当,依法予以纠正。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的核心上诉主张获得法院支持。
关于赔偿面积,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方主张,将当地征收补偿政策规定的人均奖励面积纳入赔偿范围,并对一楼房屋的经营性用途予以部分认可,相应提高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单价,二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对赔偿单价进行了调整,使其更符合实际市场水平。
关于已付款项抵扣,二审法院认为,虽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但该笔款项已实际转入姜先生账户且未返还,从公平原则出发,可在赔偿总额中予以抵扣,但应明确款项性质及抵扣范围。
关于搬家费与过渡费,二审法院按照当地征收补偿政策规定的标准重新核算,相应提高了费用金额。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街道办事处向姜先生支付赔偿款及利息,赔偿金额较一审判决有显著提升。
律师提示: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提醒,违法强拆行政赔偿案件中,被征收人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赔偿范围应当全面,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不能遗漏;
二是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可主张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计算,而非简单适用征收补偿方案的重置价;
三是已付征收补偿款的抵扣问题,如补偿决定被撤销,可就款项性质及抵扣范围提出异议;
四是奖励面积、政策性补贴等应当纳入赔偿范围,不能因征收方未主动提及而遗漏。
遇到违法强拆,建议及时咨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金额偏低,不足以覆盖实际搬迁与过渡成本。提起上诉,主张依法改判提升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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