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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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拆迁:棚改被强拆怎么办?街道办强拆也违法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拆迁律师

街道办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定职权,棚改中未经法定程序的强拆一律违法。

近年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大量推进,不少被征收人遭遇 "未签协议先强拆" 的情况:有的是街道办直接带人拆房,有的是村委会 "自治收回" 后强拆,还有的打着 "协助执行" 的名义行强拆之实。很多被拆迁人懵了:街道办也能强拆我的房子?村委会说收回就收回?本文从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维权路径三个维度,把棚改强拆的法律问题说清楚。

 

一、谁有权强拆?职权法定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行政强制必须有法律授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不是谁都能强拆,必须有法律明确授权。没有法律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强拆,就是违法行政,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职权法定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街道办、村委会都没有强拆权

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职权范围由法律、法规规定。在征地拆迁、棚改项目中,街道办通常负责协调、宣传、配合等工作,但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定职权。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执法权,更没有强制拆除村民房屋的权力。村委会以 "村集体决议"" 自治收回 " 等名义强拆村民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三)"协助执行" 不是违法强拆的挡箭牌

实践中,有些街道办、村委会以 "协助执行"" 配合工作 "为由实施强拆,试图规避法律责任。但" 协助执行 " 必须有合法的前提和明确的授权:

第一,协助执行的基础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如果基础决定(如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限期拆除决定)本身就违法,那么 "协助执行" 的强拆行为自然也违法。

第二,协助执行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或有权机关的委托。没有合法授权,仅凭 "协助" 二字不能产生强制拆除的权力。

第三,即使是协助执行,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能因为是 "协助" 就跳过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记住一个原则 —— 强拆必须有法律授权,必须走法定程序。街道办、村委会都不是法定的强拆主体,他们实施的强拆,从主体上就不合法。

 

二、棚改强拆的四大违法情形,对照就能识别

(一)主体违法:谁来拆都不对

最常见的违法情形就是主体不适格:街道办拆、村委会拆、拆迁公司拆、不明身份人员拆…… 这些主体都没有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只要实施强拆的主体不是人民法院,也不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那这个强拆从主体上就是违法的。

(二)程序违法:跳过一步都不行

行政强制拆除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

催告: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告知履行期限、方式及陈述申辩权

听取陈述申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的,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

公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提前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送达:所有文书必须依法送达

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是程序违法。实践中,很多强拆是 "突然袭击"—— 没有任何书面通知,人不在家就把房子拆了,这是最严重的程序违法。

(三)基础行为违法:根上就是错的

很多强拆看似走了程序,但基础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比如: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违法、限期拆除决定违法、征收决定违法、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基础行为是 "根",根上错了,后面的强拆自然站不住脚。这也是为什么维权不能只盯着强拆本身,还要往前追溯,审查基础行为的合法性。

(四)目的违法:以拆违代拆迁、以自治代征收

还有一种更隐蔽的违法:目的不正当。比如补偿谈不拢就按违建拆 —— 以拆违代拆迁;不走征收程序,让村委会 "自治收回"—— 以自治代征收;打着棚改、环保、安全的旗号,行征地拆迁之实。

这些做法的真实目的都是压低补偿、加快拆迁,而不是真正的规划管理或公共利益,属于滥用职权。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以上四种违法情形,在棚改强拆案件中非常常见。很多时候不止一种,而是多种违法叠加。违法点越多,维权的筹码就越多,胜诉的概率就越大。

 

三、面对违法强拆,维权三步走

(一)第一步:固定证据,证明谁拆的、怎么拆的

强拆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强拆发生前,要对房屋内外、财物状况进行全面拍照录像,最好有第三方见证或公证。

强拆发生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拍摄记录强拆过程、参与人员、车辆、单位标识、执法证件等。重点要拍清楚 "是谁拆的"—— 这是确定被告的关键。

强拆发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固定损害后果。同时保存好所有书面材料:房屋权属证明、征收公告、补偿方案、收到的各种文书等。

这里特别强调举证责任分配: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但原告需要证明强拆行为的存在、实施主体以及损失的初步事实。如果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损失数额,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第二步:确认强拆主体,找准被告

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 "不知道谁拆的"—— 拆迁队不亮证件、街道办不承认、村委会推得一干二净。这时候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确认强拆主体:

报警:强拆发生时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调查笔录是重要证据

信息公开: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查询强拆的批准文件、实施主体

推定规则:如果无法确定具体实施主体,可以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受益主体等推定强拆实施主体

找准了被告,维权才有明确的对象。

(三)第三步:法律程序,确认违法 + 申请赔偿

确认强拆主体后,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行政复议:对强拆行为不服,可以在 60 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对强拆行为不服,可以在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行政赔偿:确认强拆违法后,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房屋损失、屋内物品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

赔偿范围按照 "全面赔偿" 原则确定,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得的征收补偿权益。因强拆导致的屋内物品损失,只要原告能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物品存在且因强拆损毁,具体数额由被告举证,被告举证不能的,法院可以根据原告主张酌定赔偿数额。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强拆维权,时间就是权利。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是 6 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再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所以遇到强拆,一定要及时维权,不要拖。

 

四、律师提示:棚改强拆维权的三个关键点

第一,职权法定是底线。任何单位实施强拆,都必须有法律明确授权。街道办、村委会、拆迁公司都不是法定强拆主体,他们实施的强拆,主体上就不合法。

第二,程序正当是保障。强拆必须走法定程序,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强制执行决定、公告、送达,一个环节都不能少。"突然袭击" 式强拆,严重违反程序正当原则。

第三,基础行为要审查。强拆不是孤立的行为,往前追溯,收回决定、限拆决定、征收决定都可能有问题。全面审查基础行为的合法性,才能找到更多维权突破口。

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提示:棚改强拆案件看似复杂,其实核心就是职权和程序两个问题。抓住主体违法、程序违法这两个关键点,再结合基础行为合法性审查,维权就能有的放矢。圣运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专注征地拆迁维权十余年,办理过大量棚改、城中村改造、违法强拆类案件,熟悉从确认违法到赔偿执行的全流程操作,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如果您遇到违法强拆,请保存好所有证据,尽快联系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FAQ

 

Q1:街道办有权强拆我的房子吗?

A:没有。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关,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定职权。行政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律明确授权,没有法律授权的单位实施强拆就是违法。

 

Q2:村委会说 "村集体决议收回土地",能强拆吗?

A:不能。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执法权,更没有强制拆除村民房屋的权力。以 "村集体决议"" 自治收回 " 等名义强拆村民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Q3:房子被强拆了,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A:赔偿数额按照 "全面赔偿" 原则确定,一般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装修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是经营性房屋)等。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得的征收补偿权益。具体数额需要结合房屋面积、结构、用途、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Q4:强拆后报警有用吗?

A:有用。报警不仅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警方的出警记录、调查笔录也是证明强拆事实和实施主体的重要证据。如果警方不出警或不依法处理,还可以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另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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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0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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