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集团诉讼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
行政法律事务
>
栏目内容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国家信访局:行政机关不履职 信访人可"民告官"
2018-05-22 14:31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摘要: 日前,国家信访局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明文规定了对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规则。按照规则,对于既属于行政机关职责,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信访诉求,选择哪种途径,信访人有选择权。
信访人找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就要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信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访工作机构也可以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收到改进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
腾讯视频连接:
https://v.qq.com/x/cover/2r79g3qdsgywf3p/i0024v7k99t.html
【流程】信访人提出诉求,有关部门如何处理?
县级以上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诉求后,要甄别处理,15日内直接或者通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至有权处理机关,并告知信访人交办的去向。
收到信访诉求的行政机关,应当甄别,按情形作出处理。如果甄别发现确实不属于职责范围,应当在5个工作日提出异议。
对收到信访诉求应受理而未受理、应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程序办理而未适用、未按规定的期限处理等情形,信访工作机构对该机关可以进行督办,提出改进建议,要求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职责权限提出追责建议。
有些信访诉求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或者涉及多个法定程序时,容易发生推诿扯皮现象。规则明确规定,信访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多部门协商合议,提出方案和工作分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信访工作机构会同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方案、分工,再报请本级政府决定。
国家为老百姓的上访途径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并不意味着上访就可以处理所有的问题。规则明确提出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诉求,信访部门不予受理。
上访应当在用尽法律途径的情况下使用
首先,信访确实是一条重要的维权途径,在无路可走之时可以选择这条路,但圣运律师提示大家,选择信访之路也应是建立在用尽法律救济的情况下。我国关于信访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部门有理由不予受理。因此,当被拆迁人面临拆迁补偿不合理、强拆等问题时应当首先通过诉讼和复议途径解决!
圣运律师表示,上访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少之又少。信访机关的职责是上传下达,并没有处理具体问题的实权。我国信访实行属地管理,老百姓千辛万苦访了一圈,到最后问题还是发回原地处理,甚至发到了被反映机关那里。
上访真的可以为拆迁户省钱吗!
被拆迁人优先选择上访这一途径无非是因为上访成本低。老百姓认为,上访只需要写几封上访信,跑几趟信访局就能解决问题,相比高昂的律师费,上访似乎确实更加"省钱"。但是上访真的能解决你的问题吗?老百姓拿不到合理补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去"告状"、去"反映",把希望寄托于"领导的关注",这样政府内部的纠错程序本身就存在信任的缺陷。百姓不惜抛下工作和家人进行上访,却可能早已在暗中被消除了上访记录和上访信息!
在漫长的上访途中,对上访人来说不仅仅是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更令人痛心的是因盲目上访而错过了诉讼时效,无力回天!
看过太多因上访错失诉讼时机的被拆迁人,圣运律师再次向大家强调,拆迁问题应当用法律途径优先解决,若走上访之路,也应当尽量避免错过时效。否则,多年后不仅上访无效也丧失了法律维权的机会。
王有银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
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
。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
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
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
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
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不完全,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下一篇:
违法强拆的赔偿款怎么算?看最高法如何答复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