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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小乐律师受邀出席"第十一届准律师辩论大赛"决赛担任评委

2018-05-09 16:3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本网讯】2014年4月29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辩论大赛"决赛在昌平校区明法模拟法庭407隆重举行,我所李小乐律师受邀担任评委参加了这次辩论赛。   

       

       "准律师大赛"由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创办,一直得到法大学子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准律师协会的金牌活动,近几年,大赛更是走出法大校园,成为北京市市级比赛,受到清华、北大、人大、对外经贸等二十多所北京著名高校的关注和支持。






 

       赛前,我所律师与其他应邀评委在休息室对辩论赛案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材料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在点评环节,针对选手在比赛中的表现,我所律师认为:不管是辩论还是辩护,其本质都在于说服,那么说服的对象是谁?目前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下,我们主要还是要说服法官,不像西方的制度要说服陪审团,所以在辩论中,针对对方观点反驳的目的也是为了说服法官而不是将所有火力指向对方,把对方说的一无是处,但有时候要对对方发表的错误的影响法官判断的观点进行反驳。今天大家看到控方有一点做得很好,公诉书中有虚有实,比如对事实的分析,对证据的剖析是非常实的东西,虚的部分就是根据案件的特点加入大众化的情感,使得这个庭审过程有血有肉,不仅有说服力而且有观赏性。





 

       在关于宅基地买卖的辩论事例中,我所李小乐律师认为: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的买卖常有发生,国家在这一块法律规定也不是很明确,现存法院的判例中都是认定这类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大的司法环境,很多当事人在出卖宅基地后,因出现拆迁等原因导致房屋升值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先前签订的合同无效,这从我们大众感情来说是违反公序良俗的,选手能抓住这一点,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辩论值得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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