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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银律师接受京华时报记者对大连上市公司拆迁案件采访

2018-05-09 16:47  文章来源: 

  近日,大元股份公司公司批露"由于大连分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厂房被强制拆迁。为此,大元股份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大连市人民政府向大元股份公开和告知有关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



  本所拆迁维权首席律师王有银主任,接受京华记者采访,王律师认为,作为大元股份作为实际经营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有对拆迁相关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并有权获得相应拆迁补偿。但对于被告是否应该是大连市人民政府,王律师认为依照厂区所在土地的性质来确定,如集体土地,被告应当为国土资源部门,如属国有土地,被告则应为拆迁主管部门,直接列大连市政府作为被告恐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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