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5 11:28 文章来源:
在拆迁安置纠纷中,行政机关拖延履行义务、单方终止补偿支付的情况并不少见。南昌某市民就遭遇了这样一场漫长的维权之战——从2010年房屋被征收,到2025年最终胜诉,历经15年协商、诉讼、再审,在北京圣运律师刘颖迁的专业助力下,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合理补偿条款,判令其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为这场跨越十余年的权益之争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背景:承诺原址还迁却迟迟不兑现,补偿支付突然断供
2010年,南昌市新建区某市场旧城改造项目,当事人名下的店面被纳入征收范围。当时政府明确出具承诺书,承诺以“原址还迁,拆一换一”的方式进行安置。2013年4月,当事人与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产权调换协议》,进一步明确按套内面积就地安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至实际交房之日。
然而,这份看似明确的协议却未能顺利履行。2017年7月,还建房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住建局通知当事人收房,但其现场查看后发现,房屋存在位置表述模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与协议约定标准不符,遂拒绝收房。令他没想到的是,住建局此后不仅未妥善解决安置争议,反而停止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主张补偿仅需支付至2017年8月X日。
多年来,当事人持续通过信访、诉讼等方式维权。2023年,法院曾作出生效判决,责令住建局履行安置义务,但住建局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直至2025年1月,住建局才作出相关决定书,将世纪万象广场某房屋定为还建房,却坚持临时安置补偿费仅支付至2017年8月。不满该决定的当事人,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颖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合理条款并支付全额补偿。
圣运律师:精准锁定两大核心违法点,直击行政行为要害
接手案件后,圣运律师刘颖迁团队迅速梳理案情,调取多份生效裁判文书及证据材料,从法律适用和行政程序两方面,精准指出住建局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产权调换协议》及政府承诺书,住建局负有向柏宗辉交付符合约定标准还建房的义务,临时安置补偿费应支付至实际交房之日。但事实上,住建局2017年通知收房时,未提供明确载明房屋具体位置、面积、建筑状况等关键信息的交付通知,导致当事人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约定。
更重要的是,此前多份生效裁判文书已认定,住建局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完全履行安置补偿义务。直至2025年1月,住建局才作出正式安置决定,明确还建房具体信息,在此之前,安置义务尚未完成,却单方停止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明显违反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当事人提出,还建房公摊率超过40%,远高于原房屋26%-29%的公摊率,损害其合法权益。律师结合协议约定指出,产权调换协议明确约定按“套内面积征一还一”,住建局交付的还建房套内面积符合约定,且店面宽度大于原房屋,已满足核心安置标准。公摊率争议并非拒绝履行协议的合法理由,但住建局未提前与被征收人充分沟通,也存在程序瑕疵。
同时,律师提交产权调换协议、政府承诺书、多份裁判文书、现场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住建局未按约定履行安置义务,临时安置补偿费“断供”缺乏合法依据。
法院判决:撤销不合理条款,判令支付10万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圣运律师提出的核心观点均得到支持:
其一,住建局虽交付了符合核心约定的还建房,但在2017年至2025年期间,未依法完成完整的交付流程,未及时明确房屋关键信息,存在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过错;
其二,临时安置补偿费的支付应以实际交房为终止节点,住建局单方决定支付至2017年8月X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撤销;其三,结合双方过错程度(住建局承担60%责任,当事人因部分异议缺乏充分证据承担40%责任)及还建房返租实际情况,应分阶段计算补偿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一、撤销住建局作出的安置决定中“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至2017年8月X日”的条款;二、住建局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当事人支付2017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偿费100506元;三、驳回当事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维权总结:拆迁安置维权,这三大要点一定要记牢

本案的胜诉,再次印证了拆迁安置纠纷中“证据为王、程序优先”的维权原则。圣运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提醒被征收人遇到类似问题时,需重点关注三点:
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时,务必明确房屋位置、面积、交付标准、补偿支付期限等核心条款,形成书面文件。一旦行政机关违反约定,协议及相关承诺书就是维权的核心依据,切勿因协商过程漫长而放弃法定权利。
从征收启动到安置完成,全程留存房屋原貌照片、协议文件、沟通记录、收房通知、缴费凭证等证据。本案中,多份生效裁判文书、现场照片等证据,成为认定住建局未履行义务的关键,为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行政机关拖延履行义务、单方变更协议、停止支付补偿等行为,均可能构成违法。被征收人切勿盲目信访或等待,应在法定期限内委托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精准锁定违法点,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安置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法履行协议义务,诚信行政。而被征收人在权益受损时,也应像该案当事人一样,坚持合法维权,借助专业法律力量守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拆迁安置纠纷,欢迎咨询圣运律师-1381111763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让每一份合法权益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