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 10:09 文章来源: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行政机关踢皮球式抗辩并不少见。河北保定某市民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自家房屋被强制拆除,两个涉事行政机关却互相推诿责任,声称“与己无关”。关键时刻,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挺身而出,凭借专业法律策略,助力当事人成功维权。最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保定市某乡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起法律屏障。

案件背景:房屋突遭强拆,两机关互相推诿
当事人是保定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及房屋。2020年9月,该村纳入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当事人的房屋被划入征收区域。因未能与征收方就安置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其始终未签订补偿协议。
2021年9月X日,在未收到合法强拆文书、未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大批人员及挖掘机涌入当事人房屋所在地,将其房屋强行拆除。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当事人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与该乡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两被告却上演推诿戏码:区管委会辩称自己未实施也未委托他人实施强拆,不是适格被告;乡政府则声称,房屋所涉宅基地已被村委会收回,拆除行为是村民自治的结果,且补偿已到位,不构成违法。

圣运律师:精准破局,锁定强拆主体与违法核心
接手案件后,圣运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情,结合证据链与法律规定,精准击破两被告的抗辩理由,明确两大核心违法点:
律师依据相关文件指出,上述政策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乡政府负责具体征迁工作”。结合当事人提交的强拆现场照片(含区管委会领导在场)、报警记录等证据,再加上乡政府当庭承认实施拆除行为的陈述,足以证明乡政府是涉案强拆的实际实施主体,区管委会虽不直接担责,但乡政府的“适格被告”身份无可辩驳。
针对乡政府“宅基地被村委会收回”的说法,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若当事人拒不履行,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任何法律授权可收回宅基地或组织强拆;乡政府绕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直接组织强拆,明显属于“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
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核心观点:
其一,根据城中村改造政策文件及庭审陈述,乡政府负责辖区内具体征迁工作,且当庭承认实施强拆,应作为适格被告;区管委会未直接参与强拆,不承担责任。
其二,乡政府未依法由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组织强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程序严重违法。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判决:确认被告乡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维权总结:遭遇强拆别慌,这几点要记牢
本案的胜诉,再次验证了“证据为王、精准破局”在拆迁维权中的重要性。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圣运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遭遇强拆时需重点把握三点:
强拆前留存房屋原貌照片、视频、产权证明(如宅基地证、户口簿);强拆中尽量拍摄现场视频(含人员、车辆、单位标识),及时报警并留存报警记录;强拆后收集废墟照片、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是认定强拆主体、证明违法性的关键。
行政机关常以“非适格被告”“村民自治”“政策要求”等借口推脱责任。此时需注意:征收拆迁的实施主体通常是市、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其下属部门,可通过查询当地征收政策文件、收集现场证据等方式,锁定实际责任主体,避免被踢皮球。
强拆后切勿盲目信访或拖延,应在法定期限内委托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律师可通过分析政策文件、梳理证据链、精准指出行政行为违法点,借助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高效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拆迁关系着群众的安居梦,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而非滥用权力。若你正面临违法强拆、补偿不合理等拆迁纠纷,欢迎咨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13811117637,我们将以专业法律力量,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