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 10:43 文章来源:
当一处三十年前合法建造的房屋在征收中只被评估为33万元,而周边房价早已飞涨,权利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公平?西安的刘先生没有妥协。在圣运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一场针对不合理评估与违法强拆的诉讼,迎来了关键反转:法院判决将赔偿总额提升至近49万元,并责令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成本价购买90平米安置房的资格。这场胜利,不仅是对刘某个人权益的救济,更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应被草率对待”这一原则的有力重申。
01 从历史招商到今日拆迁:一纸评估引发的漫长维权
刘某在西安市某区某村的房产,源于1988年该村为发展集体经济而招商引资建设的商业街项目。通过一系列历史合同与文件,刘某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建造了房屋。然而,当2018年该区域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其房产价值被评估为33.2996万元。
这一评估结果与刘某的期望及房屋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他自行委托的测绘结果显示,房屋面积比评估报告多了近85平方米。更大的矛盾在于,因其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当地针对“经济院”房屋的特殊补偿方案,其补偿标准被认为应远低于普通村民。

在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20年8月19日,西安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西安市某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涉案房屋。此前的法律程序,相关《征收补偿决定书》等文书仅通过报纸公告,未直接有效送达刘某本人。
02 圣运律师介入:两条战线,一场硬仗
房屋被强拆后,刘某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律师团队迅速研判,认为此案的关键突破点,不应陷入对评估单价、面积等具体数额的无休止争论,而应聚焦于两个更根本的法律问题:
1.征收与强拆程序是否合法?
2.对历史遗留房产的补偿(赔偿)应遵循何种法律原则?
基于此,圣运律师制定了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告强拆行为违法;
第二步,告国家赔偿。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基础。
2020年9月,第一场诉讼启动。圣运律师代理刘某,将某区管委会和某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法庭上,行政机关的辩解集中在“程序已走”上:公告了,提存了,程序合法。
圣运律师的驳斥直击要害:登报公告就等于送达?《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催告程序在哪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哪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公告限期拆除在哪里?
2020年12月3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院明确,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程序,强拆行为违法。
第一战胜利。但真正的硬仗——国家赔偿诉讼——才刚刚开始。
03 法庭交锋:以法律原则破解“身份”与“标准”困局
随后,在行政机关未依法对其赔偿申请作出答复后,圣运律师代理刘某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诉讼中,律师将核心诉求明确为:不仅要求赔偿房屋的重置损失,更应依据“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将拆迁方案中本应享有的各项奖励、补助以及安置房购买资格纳入赔偿范围。
行政机关的答辩强硬:一、刘某非本村成员,房屋只能按重置价补偿;二、刘某拒不配合拆迁,不应享受奖励;三、补偿款已提存,不存在迟延。
针对两行政机关的抗辩,圣运律师对此进行了层层反驳与法律建构:
正视历史,驳斥“身份决定论”:圣运律师指出,涉案房屋建设于1988年,其合法性应置于当时特定的法律与政策背景下进行认定。相关招商批复、合同等历史文件,足以证明其权利来源的正当性。简单以现行标准下的“成员身份”否定历史形成的财产权利,有失公允。

质疑评估,指出程序瑕疵:圣运律师对对方提交的评估报告提出多项程序性质疑,包括评估机构选定未征求权利人意见、评估报告未依法直接送达等,动摇了该报告作为唯一赔偿依据的正当性。
高举原则,主张全面赔偿:圣运律师的核心论据在于《国家赔偿法》的“赔偿不低于补偿”原则。因行政机关的违法强拆行为导致刘某未能通过正常补偿程序获取利益,那么在赔偿时,就必须以合法征收情况下其应获得的全部补偿内容为参照底线。这自然包括了拆迁方案中规定的按时签约奖励、连户奖励、搬家费等各项奖励补助,以及保障居住条件的安置房购买资格。
增加核心诉求:在诉讼中,圣运律师随机应变,当庭增加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判决被告依据拆迁方案为刘某提供以成本价购买90平方米安置房的资格,将居住权保障这一实质问题直接置于法庭面前。
04 胜诉判决:法律原则的胜利与权利的全面救济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行政赔偿判决。
法院认为,涉案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行政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范围时,法院明确适用了“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原则,并参考了《西安某区某村域范围内经济院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判决结果:
赔偿房屋及附属物损失332,996元。
支付拆迁奖励、生活补助等各项费用合计152,000元。
酌情支持室内物品损失5,000元。
判令被告依据上述拆迁方案,为刘某安置一套90平方米住房。
支付以上赔偿金自强拆之日起的利息。
上述货币赔偿总额达489,996元,远超最初33万余元的评估价,刘某关于安置房资格的核心诉求也得到支持。


05 圣运律师的“破局”之道:专业、策略与坚守
精准的案件定性:没有纠缠于“该赔多少”的讨价还价,而是将案件定性为“历史遗留房产在征收中的权利保障”问题,跳出了单纯数字争议的陷阱。
巧妙的诉讼策略:“先确认违法,再主张赔偿”的两步走战略,确保了赔偿诉讼的根基稳固。当庭增加安置房请求,更是神来之笔,将诉讼从“赔钱”升级为“保障居住权”。
扎实的证据工作:那叠泛黄的文件,在律师手中变成了无可辩驳的证据链。三十年前的招商海报,成为证明房屋合法性的关键。
结语
判决生效后,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需要在三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对刘某而言,近49万元的赔偿款让他能够重新开始,而以成本价获得安置房的资格,更是让他有了安身立命之所。
北京圣运律师团提醒,面对不合理的评估结果或程序违法的征收行为,应准确把握并坚持“赔偿不低于补偿”的法律原则,勇于主张包括奖励、补助、安置权益在内的全面补偿。此类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对评估程序、补偿标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坚决维权,是争取公平合理结果的关键。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咨询我们—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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