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10:57 文章来源:
违建就能随便拆?法院判了:程序违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当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是否就可以“想拆就拆”?广西钦州的邱女士(化名)用一场胜诉给出了答案:即使是违建,拆除也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代理下,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区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一、一场强拆引发的维权:
从1981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到2024年的拆除
钦州某综合厂的一处房屋,面积0.43亩,水泥砖混合结构,一直用于出租。这处房产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从1981年征地开始,房屋的产权问题数年来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4年,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运河项目的启动,这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在补偿问题尚未谈拢的情况下,2024年8月3日,一场强拆发生了。
钦州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拆迁公司,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阻止经营者邱某及其家人出门,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原告通过监控视频、报警录音等方式记录了整个过程,并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二、行政机关的辩解:
违建就该拆,我们有“尚方宝剑”
面对起诉,被告钦南区政府提出了几点抗辩理由:
第一,涉案房屋是违法建筑。原钦州市规划局早在1996年就已向原告发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并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钦州市政府储备用地,原告系非法侵占国有土地搭建。
第二,拆除行为是为了保障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平陆运河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这块土地,为了使这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项目顺利实施,必须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程序上已尽到义务。拆除时申请了钦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拍照和清点室内物品,将物品清点造册后移送至政府指定保管仓库,原告后来也签领回了物品,未造成财产损失。
被告钦州市政府则主张自己不是适格被告,称其只是同意钦南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并未直接参与强拆。
三、圣运律师破局:
不争“违建认定”,专攻“程序违法”
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势辩解,圣运律师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
诉讼策略的智慧转向:
律师团队敏锐地意识到,此案不宜纠缠于“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这一实体问题。毕竟,1996年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确实存在,且长期未得到执行。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可能陷入被动。
因此,圣运律师决定将诉讼焦点锁定在强制拆除的程序是否合法这一核心问题上。无论房屋性质如何,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时,都必须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
锁定无可辩驳的法律依据:
律师将核心法律依据锚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上。根据该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事实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而在本案中,被告提交的证据完全无法证明其履行了这些程序。
四、法庭上的交锋:
用证据说话,揭穿程序缺失
庭审中,双方围绕证据和程序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圣运律师的质证策略层层递进:
第一,质疑被告证据的完整性。律师指出,被告提交的拆除视频经过剪辑,并不完整,无法反映全程真实情况。视频中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公证人员在场,物品清单上没有公证处或公证人员的签字。
第二,质疑1996年执行通知书的效力延续性。律师指出,1996年的执行通知书是针对当时的建筑,其效力不可能延续至新建建筑物。况且,从原告补充的证据照片看,1996年法院执行完毕后,该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第三,揭露内部审批程序的缺陷。律师指出,被告提交的内部审批文件中,仅有单位公章而无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字,市政府文件也仅有秘书科机打署名,并未显示相关领导的批阅意见及签名。这种内部文件不能作为强拆的合法依据。
第四,直击程序缺失的核心。律师强调,无论房屋性质如何,强制拆除必须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而被告提交的证据完全无法证明其在拆除前履行了告知、听取申辩等法定程序。
五、胜诉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程序正义不容忽视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
第一,关于适格被告问题。作出被诉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区政府,钦州市政府并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其作出的批示属于内部职权分配行为,对原告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区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
第二,关于强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在国有土地上搭建的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原钦州市规划局已于1996年发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原告未自行拆除。现房屋位于平陆运河项目建设范围内,区政府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关于强拆的程序合法性。法院明确指出:被告在作出强制拆除前,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这些权利。因此,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钦州市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六、圣运律师的贡献:
以程序之维,守正义底线
本案的胜诉,充分展现了圣运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战略智慧:
精准识别突破口:在当事人房屋确实存在手续瑕疵的不利局面下,律师没有陷入“违建认定”的实体泥潭,而是敏锐地发现了行政机关在程序上的重大漏洞——未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
高超的诉讼策略:将诉讼焦点从“房屋是否合法”转向“拆除程序是否合法”,实现了从“防守”到“进攻”的战术转换,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将举证责任牢牢压在行政机关身上。
推动法治进步:本案判决重申了一个重要原则——即使是违法建筑,拆除也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程序正义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刚性要求。这一原则的确立,对规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七、案例启示:当面临强拆,如何有效维权?
本案的胜诉,为面临类似处境的当事人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行动指南:
第一,保存现场证据至关重要。本案中,原告通过监控视频、报警录音等方式记录了强拆过程,这些证据完整记录了事件经过,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
第二,不纠缠实体,专攻程序。当房屋确实存在手续瑕疵时,纠缠于“房屋是否合法”往往难以取胜。此时,将焦点转向“拆除程序是否合法”,往往是更有效的维权路径。
第三,关注行政机关的程序履行。关注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否保障了陈述申辩权、是否制作了现场笔录、是否有公证人员在场等程序性事项。这些程序的缺失,可能成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关键依据。
第四,专业律师介入至关重要。行政诉讼专业性强,举证质证、法律适用、诉讼策略的选择,都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专业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将复杂的法律问题转化为可审理、可胜诉的争议点。
北京圣运律师团提醒,当您的房屋面临强拆时,无论房屋性质如何,都应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注意记录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执法过程。同时要清醒认识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未履行告知、听取申辩等程序的强拆行为,即使针对违法建筑,也可能被确认违法。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对拆除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咨询我们—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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