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7 15:18 文章来源:
实务中,许多村民遇到过这样的困惑:自家房屋明明还在,村委会突然贴出《收回宅基地决定书》,说“为了修路要收回土地”,要求3天内腾房。如果不搬,就说“这是村民自治,法院管不着”。遇到这种情况,补偿没谈拢就被逼迁,到底能不能告村委会?2026年征地拆迁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亲办的济南胜诉案例,为大家讲解这类纠纷的维权要点。
一、案情回顾:济南村民遇村委会“强收宅基地”,补偿没谈妥就被催腾房
济南某村的冬哥(化名)怎么也没想到,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要被村委会拆了:
2021年7月,村委会突然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决定书》,理由是要修医学大道,你家的地在道路上”。决定书要求冬哥3日内腾空房屋交地。
冬哥不服——他家的地是2005年合法申请的宅基地,,现在修医学大道凭什么理由收地?而且村委会从未和他谈过补偿细节,只说“按老标准给”。于是,冬哥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
二、圣运律师解析:本案3个维权焦点
圣运律师梳理案件后,针对村民最关心的3个问题,给出明确答案:
1. 村委会收我家的地,能告吗?——能!法院明确“村委会可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很多村民会想:“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不是政府,告了也没用?”
圣运律师解答: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规定,村委会依法授权履行管理职责时,能够成为适格被告。本案中,村委会的决定书明确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作出,属于履行“收回宅基地”的行政管理职责。法院最终认定: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村委会是适格被告。
2. 村委会说“修医学大道是公共利益”,收回宅基地合法吗?——不合法!“公共利益”不是随便说的
村委会辩称:“医学大道是市政主干道,属于乡村公共设施,收回宅基地是为了公共利益。”
圣运律师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委会收回宅基地必须满足两个前提:① 属于“乡(镇)村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② 经过“村民会议/代表会议讨论+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
而本案中,村委会所谓的“医学大道”是城市道路,根本不属于“乡(镇)村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更关键的是,村委会没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记录”,也没报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因此,法院认定:“收回决定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3. 补偿没谈拢就被催腾房,怎么办?——先确认“收回行为违法”,再谈合理补偿
冬哥最担心的是:“如果法院确认收回行为违法,我的补偿还能要回来吗?”
圣运律师解答:确认违法是维权第一步。而违法收回宅基地造成的损失(比如房屋价值、临时安置费),村民可以通过行政赔偿诉讼主张。
三、裁判结果:确认村委会收回行为违法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村委会作出的《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决定书》违法。
这一判决的意义在于:
打破了“村委会自治行为法院不管”的误区——村委会越权行使行政管理权时,也能成为被告;
明确了“公共利益”的边界——修城市道路≠乡村公共设施,村委会不能随意用“公共利益”压村民;
给了村民“反制武器”——即使村委会撤了决定书,只要原行为违法,仍能通过判决确认违法,进而主张赔偿。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们在处理违法强拆、拆迁补偿不合理、行政赔偿诉讼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若您在2026年遇到类似的情况,诚邀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避免因错过时效或程序瑕疵导致权益受损。
如需进一步了解圣运律所的征拆相关法律服务,可拨打咨询电话400-159-8098,或访问官网http://www.bjsheng.com。
上一篇:房屋被强拆后,该告谁?谁举证?圣运律师一文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