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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被拆,政府否认是自己干的,法院如何认定?圣运律师解析政企纠纷维权关键

2026-05-28 16:48  文章来源: 

在政企纠纷实践中,不少企业主、厂房权利人遇到过这样的困境:厂房被强拆后,去找镇政府理论,镇政府却说“不是我拆的,是村委会拆的,你去找村委会”。而村委会又表示自己只是配合政府工作。双方互相推诿,当事人连该告谁都不知道。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典型案例,为大家详细解析。

一、案情回顾:厂房被拆后镇政府“甩锅”村委会,当事人告状无门

天津某区一处厂房,系当事人从村集体承租土地后自建,长期用于出租。2019年,因当地示范小城镇安置区建设需要,村委会通知当事人限期腾空搬离,承诺后续会给补偿。当事人按要求将厂房内物品搬离后,不久发现厂房已被拆除。

此后数年,村委会一直未给付补偿款。2023年,村委会告知补偿总额及给付方式,当事人不认可,开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事人认为,厂房拆除是为配合政府主导的安置区建设项目,镇政府应当对此负责。于是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然而,一审法院却以“未能提交足以证明镇政府实施拆除行为的证据”为由,直接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连实体审理都没有进入。镇政府辩称:拆除是村委会自己干的,镇政府没有委托过村委会,不是适格被告。村委会也“默契”地表示:认可厂房是自己拆的。双方口径一致,试图将公权力行为包装成村委会的“民事自治行为”。

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圣运律师解析:本案的3个关键问题,二审法院这样回应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分析后,梳理出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镇政府能不能甩锅、起诉过期怎么办、没证的厂房受不受保护”。针对上述问题,二审法院的裁定给出了明确答案:

1. 镇政府能不能“甩锅”给村委会?——不能。看实质不看表面,谁主导谁就是责任主体。

本案中,镇政府提交了一份与村委会签订的《拆除清理补偿协议》,协议明确:镇政府对该地块非住宅及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村委会负责拆除清理工作。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对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人员的询问笔录显示,案涉厂房因示范小城镇建设“由小淀镇政府委托刘安庄村委会实施拆除及清理工作”。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应视为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实施拆除工作,镇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 这意味着,政府不能通过与村委会签订一纸协议,就把强拆的责任推给村委会。只要行为的内容具有行政管理性质,受益主体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就属于行政委托关系,政府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2. 2019年的事,2024年起诉过期了吗?——没有。起诉期限从知道真实拆除主体之日起算。

被告镇政府辩称,当事人2019年就知道厂房被拆,起诉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二审法院查明了关键事实:当事人在2023年12月14日另案庭审中,才通过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第一次知道拆除行为实际是由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实施的。根据司法解释,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和作出机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于2024年5月21日提起诉讼,并未超过法定期限。这一判断对广大被征收人至关重要:如果政府隐瞒了真正的行为主体,导致你不知道该告谁,起诉期限就从你知道真实主体那天开始算。 政府不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用“时间久了”来堵住你的维权之路。

3. 厂房没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不影响。程序违法不能以手续不全为借口。

镇政府还辩称,当事人厂房没有合法建设手续,不属于合法建筑,因此即使拆除也不予赔偿。对此需要明确的是:建筑物是否合法,与强拆行为是否违法,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即便建筑物存在手续瑕疵,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作出认定、依法履行拆除程序,而不能不打招呼、不认定、不催告直接强拆。本案中,法院并未以“违建”为由支持政府,而是直接认定镇政府是适格被告,撤销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指令法院继续审理。这意味着,厂房是否合法、能否获得赔偿,留待实体审理阶段再作判断,而不是在立案阶段就一棍子打死。

三、裁判结果:二审撤销驳回裁定,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维权迎来转机

二审法院最终依法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

这份裁定意义非常重大。一审法院以“没有事实根据”为由,连案件的大门都没让进,直接驳回了起诉。而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案涉厂房被拆除,且拆除行为系由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实施,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一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份裁定意味着:维权之路被重新打开,案件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法院接下来会真正审查:拆除行为是否违法、镇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当事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此前困扰当事人的“告谁”“过期没”“程序堵门”三大障碍,已被二审法院一一扫清。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情况——厂房或经营场所被强拆,政府却推给村委会或其他民事主体,导致你找不到真正的责任方,建议及时保存好土地租赁合同、建设投入凭证、拆除现场照片视频、与村委会或政府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并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公安机关调查笔录等方式,锁定真正的行为主体。千万不要因为一审被驳回就放弃,及时上诉,争取进入实体审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政企纠纷领域的法律实务动态,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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