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11:06 文章来源:
被拆迁人原本就失去了土地,心中都是委屈,如果又遇到“土地被占但政府说没征”或“明明有两块地却只答复一块”的情况,更是欲哭无泪。圣运律师结合一起亲办的山东泰安真实胜诉案例,解析遇到此类不公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案情回顾:政府收了两块地,但只承认其中一块?
山东泰安的泉先生(化名)在村里拥有两块合法的承包地:一块是自己名下的1.763亩,另一块是父亲留下的0.824亩。后来这两块土地 被收,但泉先生迟迟未拿到合理补偿。
维权困境:
泉先生向泰山区政府申请安置补偿,但区政府在2021年5月8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中,只对1.763亩地块作出了“不在征收范围”的认定,对0.824亩地块只字未提。随后,市政府在行政复议中也维持了这一不完整的答复。这导致泉先生的两块地中,有一块在法律程序上被遗漏了。
二、圣运律师解析:本案的3个维权焦点
针对此类“政府答复不全、遗漏诉求”的情况,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案判决,梳理出被拆迁人关心的3个问题:
1. 征了两块地,政府能只答复一块吗?——不能!
法律观点: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准确地回应申请人的诉求。本案中,泉先生在申请中明确提到了两块土地,区政府在未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仅答复其中一块,属于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判决结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答复“内容不全面”,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区政府在60日内重新处理。
2. “拟征收”变“实际占用”,算不算征收?——看实质!
案件事实:区政府辩称涉案土地不在“实际征收范围”内。但经现场勘验,泉先生父亲的地块(0.824亩)地上附属物已被清除,且周边已进行商品房开发。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如果土地已被实际占用、开发,即便征收程序存在瑕疵或属于“拟征收”阶段,也应当视为事实上的征收行为,政府不能逃避补偿责任。
圣运律师建议:遇到“实际占地但无补偿”的情况,重点在于证明“土地已被占用”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航拍图、施工公告)。
3. 行政复议维持了错误答复怎么办?——可一并撤销!
程序路径:泉先生先申请行政复议,但市政府维持了区政府的错误答复。根据
《行政诉讼法》,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可一并撤销原行为和复议决定。
三、裁判结果与启示
1. 法院判决结果
撤销区政府作出的违规《安置补偿申请的答复意见》。
撤销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违规行政复议决定。
责令区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当事人的两块土地申请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2.本案启示
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抓住了政府的程序违法(答复不全)。在2026年的维权实践中,即使实体补偿问题复杂,程序违法往往是打开维权局面的突破口。在2026年的征地拆迁维权中,“政府答复不全”是常见的程序陷阱。本案通过圣运律师的专业代理,法院明确了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回应申请人诉求的法定义务。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们在处理征地补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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