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11:07 文章来源:
在本所代理的案件中,不少被拆迁人遇到过这样的困境:啥也不清楚的情况下,房子就被拆了,补偿协议没签,文件也没有,谁拆的、为什么拆都搞不清楚。这时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成了维权的第一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亲办的一起内蒙古胜诉案例,为大家讲解征收方拖延不回复时,如何维权。
一、案情回顾:房屋被拆、信息不透明,当事人维权受阻
本案当事人赵女士(化名)在内蒙古某区拥有一处合法商业用房。该房屋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20年被不明人员拆除。
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信息缺少:手里没有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关键文件,无法核实征收合法性。
沟通受阻:向征收部门申请公开调查登记结果、补偿方案,对方签收后不回复。
主体争议:征收方以“原产权人已故”、“需核实继承关系”为由,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面对这种情况,赵女士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通过行政诉讼打破僵局。
二、圣运律师解析:信息公开维权的3个焦点问题
针对被拆迁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本案判决,圣运律师解析如下:
1. 怎么证明政府收到了我的申请?——EMS签收即视为送达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本案中,原告通过EMS邮寄,物流显示“收发室签收”,法院即认定被告已收到,内部流转问题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圣运律师建议:务必使用EMS专递邮寄,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网上签收记录。
2. 房屋是继承来的,我有资格申请信息吗?——“事实利害关系”认定
征收中常遇到产权人去世的情况,继承人能否维权?
裁判规则:法院认为,虽然房产证登记在父亲名下,但征收部门在前期调查登记、评估报告中,已将赵女士列为“被征收人”。这表明行政机关已在实际工作中认可其利害关系人地位。因此,赵女士有权申请公开涉案房屋的相关信息。
圣运律师建议:即使产权手续尚未变更,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权利人(如长期居住、经营)或继承人,且在征收过程中被登记为对象,就有资格申请信息公开。
3. 政府收到申请不回复违法吗?——20个工作日内必须答复
行政机关常以“需要内部核实”为由拖延,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案被告超过法定期限未作任何答复,直接构成行政不作为。
圣运律师建议:从寄出申请的第21个工作日开始,如果未收到答复,即可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其行为违法。
三、裁判结果与维权启示
法院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区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的行为违法。
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对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
2026年维权启示:
信息公开是维权的第一步,是后续提起复议、诉讼的基础。如果行政机关“不回复”,其拖延行为本身就是程序违法。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们在处理征地补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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