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0 19:08 文章来源:
在2026年的征地拆迁实务中,一些行政机关为了加快征收进度,常将历史遗留问题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甚至不惜推翻多年前已作出的处理结论。圣运律师明确指出: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对同一建筑作出前后矛盾的认定,“以拆违代拆迁”严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亲办案例,为您解析违建认定中的法律边界。
安徽省滁州市的张女士(化名)与李先生(化名)拥有一处房屋,建筑面积约372平方米。2005年4月,该房屋在建设时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地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作出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同年6月作出责令补证并处罚款5400元的行政处罚。李先生于2005年6月30日缴纳了5400元罚款。
此后十余年间,该房屋一直正常使用,未被要求拆除。2021年,因当地重点工程“创业南路拓宽”项目需要,该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2021年8月,当地城管执法局重新立案,向规划部门查询后,以该房屋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为由,于2021年9月6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限期拆除。张女士不服,委托圣运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核心问题包括:
● 违法建筑认定后,行政机关能否在16年后改变结论,将“可改正”变为“必须拆除”?
● 以拆违代拆迁行为如何认定?
● 被征收人面对限期拆除决定应如何维权?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圣运律师结合本案事实,梳理了2026年征地拆迁实务中2个常见问题:
1. 已按“可改正”处理并罚款的房屋,多年后能否再以“无法改正”为由限期拆除?
圣运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保持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2005年,当地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规划法》对案涉房屋作出责令补证并处罚款5400元的处理,明确认定该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这一处理决定已经生效,李先生也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16年后,在没有任何新的事实依据(房屋未扩建、规划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仅因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就将结论改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且有以拆违代拆迁之嫌。圣运律师认为,行政机关不得为了征收目的而随意推翻自己先前作出的合法、生效的行政决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精神)。
2. 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如何有效维权?
圣运律师提示,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切勿消极等待或自行拆除。第一步,应审查该决定的作出主体是否有法定职权、是否履行了告知和听证程序、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第二步,在法定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本案中,张女士及时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定限期拆除决定“明显不当”,判决撤销;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行政机关未能就为何在2005年处罚要求“补证”后时隔16年之久才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合理充分解释,属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维持了撤销判决。圣运律师强调,只要限期拆除决定被撤销,行政机关就丧失了强制拆除的依据,被征收人的房屋安全得以保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2022年,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撤销当地城管执法局于2021年9月6日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
●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当地城管执法局负担。
本案意义:
● 确立了违建认定中“行政一致性”原则:行政机关不得在无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推翻自己先前作出的生效处理决定;
● 明确了以拆违代拆迁的违法性:当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后,行政机关不得以“违法建筑”认定替代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变相压低或剥夺被征收人的依法补偿权益;
● 为2026年面临类似困境的被征收人提供了重要维权路径:及时起诉撤销限期拆除决定,是阻击违法强拆的关键一步。
据圣运律师介绍,本案判决生效后,当地城管执法局的限期拆除决定被彻底撤销,张女士的房屋不再面临被强制拆除的风险。后续,张女士可以就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与征收方平等协商,争取合理补偿。
2026年,征地拆迁中以拆违代拆迁现象依然频发,圣运律师提示广大被征收人注意以下三点:
①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不要慌,切勿自行拆除:限期拆除决定是可诉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应在法定期限内(60日内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及时寻求法律救济,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一旦自行拆除,将丧失重要谈判筹码。
② 审查历史处理记录,寻找“前后矛盾”证据:如果您的房屋曾在多年前被处罚过罚款、责令补办手续但未被要求拆除,务必找出当年的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等证据。行政机关若多年后突然以“无法改正”为由要求拆除,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法院应予撤销。
③ 警惕征收启动后的“突击拆违”:当您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若突然收到限期拆除决定或违法建筑认定文书,极有可能是以拆违代拆迁。此时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介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该决定,避免房屋被违法强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经验,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与维权指导。
若您在2026年正面临以拆违代拆迁、限期拆除决定、违法建筑认定或征地拆迁中依法补偿维权困境,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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