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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拆迁律师推荐:圣运律所匠心办案 ——评估报告违法,补偿决定站不住脚!

2026-05-30 19:11  文章来源: 

评估报告是征收补偿的核心依据,报告本身违法,补偿决定就站不住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亲办案件中,江苏某市居民近150平方米住宅被纳入征收范围,市政府依据评估报告作出补偿决定。圣运律师精准锁定评估报告的程序违法点,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补偿决定、责令重作。

一、案情回顾

当事人在某市拥有合法住宅近150平方米(1994年建成),后被纳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签选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因协商未果,市政府依据该报告作出补偿决定。当事人认为补偿决定实体和程序均违法,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二、圣运律师解析:本案3大维权焦点及回答

焦点一:评估报告不公示、不告知复核权利,违法吗?

问: 评估报告需要公示吗?被征收人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答: 必须公示,且必须告知复核鉴定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公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有权在10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服还可申请专家鉴定。本案中,评估机构未公示初步结果,也未告知复核鉴定权利,直接出具最终报告,程序违法,导致当事人丧失了救济机会,该报告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焦点二:评估报告有问题,能否直接据此作补偿决定?

问: 补偿决定可以依赖一份有问题的评估报告吗?

答: 绝对不能。评估报告是补偿决定的“根基”,根基不牢,补偿决定必塌。本案评估报告除程序违法外,实体也有严重缺陷:基准价需重新调整;装潢、附属物未入户实地查勘。法院认定评估报告多处违法,不能作为认定房屋价值的依据,补偿决定因主要证据不足被撤销。

焦点三:补偿决定对面积、土地性质认定依据不足,违法吗?

问: 政府对房屋面积、土地性质的认定如果缺乏依据,能起诉吗?

答: 能起诉。面积、性质不能“大概估计”。本案中,政府对房屋面积的认定依据不足,土地性质认定也有瑕疵,有悖征收公平原则,构成补偿决定的又一违法点。

三、裁判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涉案评估报告存在未公示初步结果、未告知复核鉴定权利等程序违法,以及未入户实地查勘等实体缺陷,不能作为确定房屋补偿价值的合法依据;同时,市政府对房屋面积、土地性质的认定依据不足,存在瑕疵。综上,补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撤销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市人民政府对当事人的房屋补偿问题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市人民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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