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1 15:25 文章来源:
当事人为了核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向某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结果对方要么说“不归我管”,要么拖了几个月才回复一句“信息不存在”。这种行为合法吗?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亲办的福建厦门胜诉案例,为您解析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的焦点问题。
一、案情回顾:申请土地流转信息,等了3个月才收到“不归我管”的回复
本案当事人蔡先生在福建厦门拥有承包地和房屋。因涉及土地流转,为了解补偿方案的合法性,蔡先生于2022年8月通过EMS向当地农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农村局于8月16日签收申请,但迟迟不予答复。直到同年11月3日(超过法定期限近2个月),农业农村局才作出答复,称相关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建议蔡先生向街道办了解。
蔡先生认为,农业农村局未按时答复的行为严重违法,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不作为违法。
二、圣运律师解析:信息公开案件的3大维权焦点
针对此类“申请了没人理”或“超期答复”的案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法院判决,梳理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3个问题:
1. 我找错部门了吗?——被告是否适格不重要,程序违法是关键
圣运律师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有20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本案中,法院查明,虽然农业农村局辩称“信息应由街道办制作”,但其在收到申请后长达近3个月才作出答复,严重超过了法定时限。即便信息真的不在该机关,行政机关也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非本机关负责”的告知。超期答复本身就是程序违法。法院最终确认:农业农村局超期答复的行为违法。
2. 行政机关说“信息不存在”,我就没招了吗?——不能仅听信口头说法
当事人疑问:? “他们说没这个信息,法院也认可了,我是不是就彻底没戏了?”
圣运律师解析:
判断信息是否存在,不能仅凭行政机关的一面之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本案亮点:? 虽然法院最终认可了农业农村局“信息不存在”的实体结论,但圣运律师通过诉讼成功锁定了对方的程序违法事实。这不仅是胜诉,更为后续针对真正负责的机关(街道办)申请信息公开或提起诉讼,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3. 超期答复有什么后果?——确认违法,留下维权记录
圣运律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产生实际影响的,应当确认违法。
如果后续因为信息不透明导致补偿谈判陷入僵局,或者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瞒报、漏报,这份判决将成为您要求行政赔偿或重新作出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
三、裁判结果与2026年圣运律师提示
法院判决: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区农业局于2022年8月16日收到申请,至11月3日才作出答复,已超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定答复期限,构成程序违法。判决确认被告作出的答复违法。
2026年圣运律师维权提示:
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果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需延期,也必须告知申请人。超过这个时间未答复或未告知,即构成程序违法。
如果对方说“不归我管”,请让其出具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这不仅能固定其程序违法的事实,还能帮您找到真正负责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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