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2 17:06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代理过一位当事人:虽然拿到了法院准许强拆的裁定,但行政机关在拆除时,却把裁定范围之外的房屋也一并推平了。面对这种越权的行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亲办的甘肃兰州胜诉案例,告诉大家:即便手握法院的文书,行政机关也不能“想拆哪就拆哪”,超范围强拆同样违法。
本案当事人孟女士在甘肃兰州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因项目建设,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未达成补偿协议,2018年,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下称“西固自然分局”)作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当事人的困境:
裁定范围明确:2019年,西固区法院作出裁定,仅准予强制执行128.52平方米的房屋(东、西两排平房)。
执行严重越界:2020年6月,西固自然分局联合陈坪街道办实施强拆时,不仅拆除了裁定的128.52平米,还将孟女士在上述房屋二层自建的彩钢房及北面一排3间房屋全部拆除。
政府推诿责任:强拆后,街道办辩称只是“配合执行”,不是实施主体;西固自然分局则称是申请主体,不直接动手。两被告均不愿承担责任。
孟女士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针对这种不公执行乱象,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法院判决,梳理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3个法律问题:
圣运律师解析: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是限制政府行为范围的重要依据。判决书明确认定,西固自然分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仅将128.52平方米的平房纳入征收范围。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擅自将未纳入裁定的二层彩钢房及北面房屋一并拆除,明显超出了准予执行的标的物范围。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扩大执行范围”,依法应当确认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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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解析:根据“裁执分离”原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征地拆迁非诉执行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西固自然分局)是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的基层政府(陈坪街道办)是具体实施者。
法院明确指出,两被告试图通过互相推诿来规避法律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无论是申请机关还是组织实施机关,都必须共同承担违法扩大执行范围的法律责任。
圣运律师解析:物品妥善保管是征收方义务。对于屋内物品,行政机关负有清点、登记、妥善保管并办理移交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街道办虽称已将物品搬离存放,但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了行政机关的这一义务。若后续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当事人可凭此判决另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街道办、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针对超出裁定范围的部分)。
2026年圣运律师提示:
如果房屋面临司法强拆,务必拿到并仔细核对《行政裁定书》中“准予执行”的具体标的物清单(面积、结构、坐落)。这是衡量行政机关是否“越界”的标准。强拆现场必须拍摄视频,重点记录拆除前的房屋全貌(证明有未列入裁定的建筑)和执法过程。如果遭遇“扩大拆除”,这些视频是后续说理的关键。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们在处理违法强拆、扩大执行范围、行政赔偿诉讼以及“裁执分离”模式下的责任认定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若您在2026年正面临房屋被强拆且拆除范围超出裁定、遭遇行政机关互相推诿责任、或对强拆过程中的物品损失无法获得赔偿等类似法律困境,诚邀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把握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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