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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拆迁“三十六计”

2016-04-28 14:20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古代兵法有《三十六计》,中国式拆迁也是花样频出,本文就给大家盘点几式中国式拆迁中的奇葩妙计。
 1、苦肉计
    在拆迁中,有一种违法的行为很常见,那就是骚扰不断,一边打扰你的生活,一边对你进行胁迫,大队人马打着商谈补偿的名义,破坏当事人正常的生活作息,不签协议不让睡觉。扔石头,砸玻璃,破坏大门,堵锁芯,放鞭炮等,如此种种,旨在突破被拆迁人的心里防线,增加被拆迁人内心的恐惧,达到变相逼迁的目的。据媒体公开报道的拆迁人深夜在拆迁区域放high歌,扮凄厉的鬼叫;真是花样繁新,层出不穷。
 2、调虎离山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也要生活,不能只围着拆迁转。拆迁人往往就会趁人之危,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前提下,趁被拆迁户外出打工、走亲戚或假装与被拆迁户谈拆迁补偿等契机,夜间偷偷强拆,导致被拆迁人无家可归、陷入被动。
 3、瞒天过海
    强拆太过招摇,也易引发暴力冲突,进而引火上身,于是拆迁人退而求其次,只好“智取”,所谓“瞒天过海”意在此。找学生冒充特警进行强拆、冒充城管进行强拆、雇佣临时工强拆……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4、借刀杀人
    2015年9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发生强拆住宅致人死亡事件。张继民被烧死,尸体惨不忍睹!家里只剩下两个未成年的女儿。这一关于拆迁的悲剧性事件再一次让人们的心感到了震撼。这次拆迁导致人烧死事件,表面上看是拆迁公司野蛮施工所为,实则是“借刀杀人”酿出的惨剧。实践中,未经司法程序房屋被偷拆和强拆的情形,是诸多令人震惊的一起起拆迁的血案发生的根源。
5、偷梁换柱
    “征收奖励有时限,错过机会后悔晚”、“高额奖励趁早拿,拖到裁决损失大”……我想看到这样的标语,没有几个被拆迁户是不心动的。被拆迁户面临拆迁时往往有一种胳膊拧不过大腿,民不与官斗,还不如早签早拿奖励的心理,而这样的想法就正中了拆迁人的下怀。奖励,是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惯用伎俩。
    拆迁奖励设立之初旨在促进拆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说明拆迁奖励费应该明确规定并应作为征收补偿内容的组成部分,意即奖励的实施前提应该是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合理。但实践中,被拆迁人的补偿费却被变相的变成了所谓的“奖励费”,而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被拆迁人却不知道自己为他人做了嫁裳。
    除此之外,中国式拆迁还综合了现代特色,如:
    安阳市北关区小营村村委会为了让群众搬迁,用4个高音喇叭每天不停地播放宣传语,让附近群众寝食难安。
    河南南阳市宛城区有三栋住宅楼在城中村改造中面临拆迁,在动员拆迁未果的情况下,拆迁方采取了停水、断电、砸窗、推墙、打人等措施,未能奏效的情况下,他们居然找来18名妇女,狂骂业主一周。
    河南省南阳市开发市中心一处土地项目,为迫使被拆迁户就范,拆迁人成立“艾滋病拆迁队”,对小区居民进行恐吓骚扰;广州市环市西路站西南街的一处被拆迁居民区,先后被淋毒水,被引爆煤气管道,被放毒蛇侵袭……
    在拆迁人无所不用其极的招数背后,圣运律师呼吁广大被拆迁户,作为受害者的被拆迁人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适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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