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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抖干货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面对强拆威胁警察不作为,该怎么办?

2016-02-22 10:37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极强,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就此,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显然已成为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个严肃而重要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颁布则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由此可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不法分子强拆打人事件,如遇警察不作为,我们亦可拿起法律武器复议、起诉其不作为违法来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最宝贵的人权!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我国当前征地拆迁案件中频繁出现的违法强拆现象作出的有效规定,是广大老百姓的权利保障书。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专注于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是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内首个公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和被征收人维权”的团队,如有征地领域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垂询!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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