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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最忌讳什么?

2018-03-01 13:15   文章来源: 

    在拆迁过程中,民众与拆迁方的战争可谓是博弈轮回,千姿百态。从始至今,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便是社会重要的热点问题。在维权过程中,不乏有被拆迁人采取种种极端不理性的方法,政府面对这样的拆迁户也早有一套熟练的应对技巧。今天,圣运律师再次强调,群起抗议发生冲突是维权的下下策,上访和做钉子户也并非是获得合理补偿的良计!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最忌讳什么,圣运律师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一味拖延!
    拖延绝非良策。拖延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给了拆迁方为达成目的行动的时间。在实际案例中,被拆迁人拒签协议后被强拆的情况屡见不鲜。若是违法拆迁,被拆迁人还有行使权利的机会,若是合法强拆,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当与政府博弈陷入僵局时,我们消极行动有时候是政府部门最愿意看到的。
    为了避免消极行动的持久战给我们维权造成不利的影响,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当在补偿款数额上达不成一致意见,我们就要立即准备维权了!收集征地拆迁信息,保存相关文件,申请信息公开,寻找政府违法点……是接下来做的!

 
二、盲目自信!
    一些被拆迁人有过拆迁维权的经历或是拥有较好的学历加上日常法律知识的积累,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自力维权,不需要依靠律师。其实,遭遇拆迁进行维权的过程类似求医问药的过程,头疼脑热的小病确可依靠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医治,但万一遇到疑难杂症,一味依靠自身经验和探索不仅不能去疾,极有可能拖延成为绝症或是耽误最佳时机。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律师不反对大家自行维权,但是为避免弯路、贻误时机,建议先行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圣运律师已有专门提供免费咨询的渠道,大家可电话免费咨询或是提前预约到律所咨询。免费咨询电话:13811117637。

 
三、不学习相关规定
    哪些文件应当签字,哪些不应随意签字,都是有严格的法律的规定的。征地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各个程序经过的时间,政府部门不得实施哪些逼迁的行为……这些最基础的法律常识,被拆迁人都是需要细致了解的。
    圣运律师为大家举例:当收到政府部门送达的限期拆除通知时,被拆迁人应当心中有数——政府部门若想强拆房屋,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给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缺失任意环节都是违法拆迁!
     除此之外,被拆迁人也应当了解,当收到这份限期拆除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错过诉讼时效房屋将难逃被拆迁的命运。

四、信息公开内容错误
    信息公开是拆迁维权过程中收集证据的常用手段,但是由于被拆迁人对相关规定不甚了解或是不知晓专门的文件名称,申请信息公开时政府部门可能会以“信息不存在”为由予以拒绝。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当土地面临征收时,为了验证征收是否合法,被征收人可以先进行信息公开进行维权取证,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市县政府批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见;其他与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等。
    当被拆迁人不确定申请信息的名称时,可以提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了解,避免因信息公开出现错误而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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