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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二审胜吉林通化市政府

2016-06-18 16:08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上诉人 】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某工厂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宋姣
【被上诉人】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上诉人吉林省通化县某工厂系该县的一个个人独资企业。2013年7月12日,通化县环保局以上诉人对该地的水体污染严重为由向通化县政府提交《请示》,请示县政府责令上诉人停业整顿,并由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县政府针对该《请示》,于2013年7月2日作出“同意对上诉人进行停业整顿处理,并由供电部门停止向上诉人供电”的《批复》。     上诉人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便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宋姣,帮助自己维权。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上诉人于2015年1月30日向被上诉人通化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被上诉人以复议申请超出法定受理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上诉人遂将其告到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原审法院以相同的理由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圣运律师便帮助当事人将案件上诉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胜诉结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终审判决:1、撤销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行政判决;2、撤销通化市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3、责令通化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受理上诉人的复议申请。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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