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 16:16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 】 李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
【被申请人】 安徽省六安市林业局
【基本案情】
李先生在六安市金安区某镇租赁经营了一片经果林示范园,效益一直不错。但在2014年,该示范园被相关政府部门征收。李先生遂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随后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于2015年6月14日帮助李先生向六安市林业局书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被征收区域的砍伐许可证和土地转用批准材料等文件。六安市林业局收到申请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申请人以任何答复。于是,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向安徽省林业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胜诉结果】
安徽省林业厅在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责令六安市林业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