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14:01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申 请人】邵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天津市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居住在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北路的邵先生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天津人,他在杨合村程福巷有一套老屋。2014年,政府对程福巷附近的房屋进行了征收,邵先生的老屋也在其内。邵先生对于征收知之甚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熟人,邵先生了解到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于是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过通过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取
2015年5月4日,邵先生将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给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开被征房屋所处地段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助费发放标准、供地方案、征地批文、征收公告、政府补助费使用情况等信息。但是,被申请人在收到邵先生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其任何答复,也没有任何延期公开的说明。面对被申请人这种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决定帮助邵先生向天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追究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依法维护邵先生的知情权。
【胜诉结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