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16:43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申 请 人】梁女士
【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基本案情】
居住在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某村的梁女士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一处。2014年,政府对该村附近的房屋进行了征收,梁女士的房屋也在其内。梁女士对于征收知之甚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打听比较,梁女士了解到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于是在造访律所并与律师进行沟通之后,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过通过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5年9月2日,梁女士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给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查询被征房屋所处地段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以及申报材料。但是,被申请人在收到梁女士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其任何答复,也没有任何延期公开的说明。面对被申请人这种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决定帮助梁女士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追究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依法维护梁女士的知情权。
【胜诉结果】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确认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