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15:47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原告】 周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
【被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基本案情】
周先生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办事处某村居民,2008年之前其建有房屋一套。2015年6月9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认为:周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的建设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对周先生作出管限拆告字【2015】00057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责令其于6月12日24时前自行拆除房屋,逾期将实施强制拆除。周先生认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做法侵害了自己和合法权益,于是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了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担任自己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指导周先生向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相关的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撤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的管限拆告字【2015】00057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