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5 10:23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 :要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述】:
要先生等人家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东太堡黄家坟,在当地拥有住房。后因东太堡城中村改造项目面临拆迁,经咨询,要先生等人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是委托了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通过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确认拆迁的合法性问题,要先生等人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向太原市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而被申请人太原市环保局却并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后又以申请人申请时各种手续未办完及相应工作未开展为由答复申请人。律师及时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提起行政复议。
【胜诉结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