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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维权如何胜利?
2014-04-08 10:29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王有银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统一规划本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建筑的合理布局,发展本地区经济,改善投资环境,不约而同的加大了房地产开发的力度,这也使得征地拆迁在全国各地越来越频繁的发生。
然而,在健康发展的经济轨迹下,少数不法征地拆迁人乘着现在各地方政府盲目上马房地产项目的机会,利用了某些地方领导急于要政绩,要效果的心理,钻了我国现阶段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和一些政府机构中的社会蛀虫相勾结,大搞钱权交易,产生了暴力拆迁、不补偿或者少补偿等诸多问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涉及一个片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的,比如原规划的任意变更、以租代征、征地拆迁手续没有甚至不全、违法多征、违法暴力强拆、停水停电、补偿不到位、少补偿或者不补偿等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然而,实践中,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被征地拆迁者往往得到的是一纸败诉判决书或者反映的问题迟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和落实。更奇怪的是,有些当事人接到了胜诉的判决结果,但随即会发现,自己的利益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实际的保障,胜诉判决书无疑是一纸空文。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奇怪的现象呢,我个人认为,征地拆迁维权活动中,被征地拆迁者面对的是资金、力量、经验和社会关系都要比自己强大的很多的征地拆迁人或者是政府,而被征地拆迁者却是一批没有统一的组织,没有完善的前期准备工作,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证据准备,就盲目的去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就相对很低了。
一、征地拆迁人每年开发的商品房可能有数十处,而大部分被征地拆迁人一生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之间对征地拆迁这方面的知识的了解是不对称的。
我国的征地拆迁目前还处于政府介入的阶段,被征地拆迁者的地位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而且有的时候面对着崭新的安置房,被征地拆迁人已经在向往着自己未来的居所是多么多么的漂亮和舒适,根本就不会意思到浮华背后也许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更不知道如何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有不妥的地方也不懂得怎样去协商,究竟哪些方面的细节需要修改和商谈,最后大部分的被征地拆迁人都会按照征地拆迁人或者政府等部门提供的格式协议来签署。其后果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你已经落入了征地拆迁人设下的陷阱。
二、能够从事征地拆迁的人,普遍和政府官员以及银行都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掌握和操纵的资源是一般的被征地拆迁人并不具备的。
事实上,在大量的房地产前期开发中,涉及到拆迁,征地拆迁人为了节约成本,通常会贿赂某些贪污腐败的政府官员,帮助征地拆迁人以很低的价格甚至使用暴力手段达到他们的目的。而出于对法律的无知和对政府行政指令的盲目服从,很少有人敢于面对自己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去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对于征地拆迁人来说,贿赂收买某些人的花费占其非法取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比例是很小的,而对于被征地拆迁者来说,集体行动是不可能有灰色支出的,单独的个体能运用的资源是无法与征地拆迁人相抗衡的,其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三、一个征地拆迁项目中出现的问题通常涉及到由很多人构成的集体的利益而不是单独针对某一个人。
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在集体活动中,普遍存在一种“搭便车”的现象,在经济学中成为“集体性动问题”,即多数人都在观望,而不采取实际行动,心中都希望能借助其他人的行动不劳而获,取得利益。可实际上,自己的权益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保护,互相推诿,互相观望,只能是耽误时间,浪费精力,结果是到最后一定会失败,谁的利益都无法保证。往往人数越多,“搭便车”的现象越严重,维权的效果越是不理想。
四、很多集体维权行动中,在没有充分的准备下,就运用诉讼的途径,往往是以败诉而终。
很多被侵犯了权益的被征地拆迁者以为依据征地拆迁人和自己签定的合同,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而我们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咨询了一些不负责任,满口打包票,声称胜诉没问题的律师,就可以各自拿出法院规定的诉讼费去起诉了。但是事实告诉我们,往往是大失所望的。一审败诉,二审的时候想翻案是非常困难的。征地拆迁维权绝对不是单纯一两起诉讼就可以解决的。
以上的论述说明了集体维权活动,不是简单的个体组合在一起再通过诉讼就能轻松解决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你的对手会用尽各种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面对各个方面都强大于自己的对手,参加集体维权活动的人必需要有效的组织起来,充分利用集体的凝聚力和效应,发挥大家的力量,最终达到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
我个人认为,在现在的条件下,业主集体维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证据,这是诉讼以及和征地拆迁人谈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尤其是被征地拆迁者与土地房屋有关的所有材料,文件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而且对征地拆迁人的公告、宣传资料等也需要尽量多的收集,这对以后的诉讼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涉及到面积等方面的问题时,还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二、资金,这是维权活动取得胜利的前提,为保证维权活动的持续性,稳定性,一定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资金准备。就好比打仗一样,不带武器是无法与装备精良的敌人去抗衡的,光用嘴去说理是不实现的。满心以为自己的证据充足,法律依据完备,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其结果往往是碰的头破血流。
三、付出,维权活动是这就需要当事人付出足够的精力来参与,总想着看别人怎么做,希望从别人的努力中免费获得利益的思想是错误的,每个人都这么想,那么到最后结果就是大家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证,事实告诉我们,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靠自己付出时间,精力去争取,去抗争。
四、组织,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一环。有了代表大家利益的组织,才能有计划,有效率的去做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集体的力量。做好组织工作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
(一)、集体维权中一定要有能站出来代表大家利益的人,即维权领袖。领导人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组织的活动一定要依托在具体的工作上面,来策划和指挥、安排工作的人是不可或缺的。
(二)、集体活动中经常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多数人都不采取实际行动,总是在观望别人,看别人行动的效果再考虑自己该如何进行活动。
五、多多联系媒体,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的优势来推动维权活动的进行。
征地拆迁集体维权活动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阻力,毅力和信念是取得最后成功的重要因素。我听到有人在说到中国人的组织性时总是讲,中国人素质太低,散沙一盘,根本组织不起来!过去,我也有这种观点,但是现在根本不是这样了。多年的维权经验让我发现,中国人绝不是散沙,只要组织好,中国人也是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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