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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贪污拆迁补偿款的村官已判刑

2014-06-09 09:33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4年1月14日,荣军和郭文在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荣军伙同郭文,利用查某提供的虚假《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通过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997万余元。荣军非法获利260余万元,617万余元由郭文等贪污。检方认为荣军和郭文涉嫌贪污罪。

  荣军供述,沙锅村和怪村拆迁时,刘某让他找郭文,想在拆迁中“多报点儿数”。

  郭文则称,荣军找他,让他从怪村中心村集体账户中套钱时他没同意。后来刘某找他,他不好驳面子,再加上刘某许诺之后让他到镇里工作,他就同意了。

  郭文说,评估报告有很多不属实,村里确实有一些原生核桃树,大概有140棵左右,还有3万多棵侧柏和银杏树,但评估公司给登记的是核桃树9901棵,侧柏和银杏树5万多棵,这些侧柏、银杏都是拆迁前临时抢种的。在清登之前,刘某跟他说过已经跟查某商量好了,最后定下了9901棵树被评为“原生核桃树”,每棵补了1000多元。

  此前,郭文已因贪污罪于2012年被判刑9年。当时法院认定,2007年,郭文利用协助丰台区人民政府管理、发放拆迁补偿款项的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380万元拆迁补偿款。案件审理期间,郭文认罪,其亲属退缴380余万元赃款。判决后,检察院又发现郭文新的贪污事实,遂再次对其提起公诉。

  据了解,荣军和郭文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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