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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老太拆迁获741㎡安置房被瓜分 状告8名子女

2014-06-17 11:06   文章来源: 大河报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乔小广

  阅读提示|今年88岁的王老太有8个子女,本应是安享晚年的时候,没想到村庄拆迁,子女为补偿房闹得形同陌路,甚至认为是王老太分配不公,都不愿对她尽赡养义务。无奈,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并每月至少探望2次,每次要陪伴自己不少于2小时。6月16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在须水村公开审理此案。

  拆迁得了741㎡安置房,88岁老娘没了住处

  王老太家住郑州中原区,老伴1967年离世,8个子女中当时大儿子刚成年,最小的才几个月。为把孩子们拉扯大,王老太付出了毕生心血,甚至为口吃的要过饭。

  王老太在中原区桐树王村有3间房子,1979年,三儿子将老房拆掉,又盖了一层半的新房,将其中一间石棉瓦房和一间厨房留给王老太居住。后来因为一些矛盾,还好几次撵老人走。

  2013年下半年,村子拆迁,补偿了王老太741㎡的安置房和每月5000多元的过渡费,这些补偿全被三儿子陈隆领走,王老太从此没了住所。

  王老太有5个儿子3个女儿(二儿子已去世),三儿子领走了补偿后,其他子女因为这个问题,认为王老太分配不公,都拒绝赡养她,甚至不愿意前去看望。

  7子女争诉“委屈”,好似生养他们的母亲错了

  无奈,王老太将7个子女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要求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每月至少探望自己2次,每次陪伴自己不少于2小时,同时要求三儿子陈隆支付过渡费用及交付依法应当归其所有的份额。

  昨天上午9点半,在须水村广场,中原区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当法官问王老太的子女们是否愿意赡养老人、是否同意调解时,除三儿子陈隆外,其他子女纷纷表示,并不是不愿意赡养老人,只是补偿房分配不公才导致今天的局面。

  “分家时我什么都没分,陈隆把我母亲的房扒了,自己盖了房,还不让我母亲住,现在我母亲一直住在我家。”王老太的大女儿陈凤说,宅基地原本就是母亲的,陈隆拆除老房盖了新房,拆迁补偿也全占了去。

  “我没有说不养老婆子(对其母的称呼),我的宅基证是公家给我批的,分的房屋就是我的。老婆子在我这儿住34年,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陈隆说,后来因为母亲经常咒骂自己,因此他才不愿意再尽赡养义务。

  对此,四儿子陈何说:“这30多年陈隆没管过母亲,都是我们其他兄弟姊妹赡养的!”

  老人最希望有人关心听审群众流下热泪

  除赡养费和看望要求外,老人还要求三儿子在安置房中给自己110㎡的房子,并按安置房比例给付过渡费880元。

  对此,三儿子同意给钱,但不同意给房子;而其他子女则不同意给钱,但表示可以看望老人。

  王老太说,自己年龄大了,很需要子女的陪伴和照顾,“我希望把拆迁时应该补给我的房屋还给我,我不要陈隆这个孩子!”听到王老太的陈述,围观的很多群众流下了眼泪。

  庭审结束后,因老人的子女不接受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主审本案的法官王斌表示,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否则将构成违法,但在现实中很难用法律真正约束这一行为。实际上,老人也并非希望用法律去惩罚子女,要的其实是子女的关心。对于不孝敬老人的后果,更多的不是来自法律的惩罚,而是伤了父母的心,有的是老人去世了,才在子女心里留下永远的遗憾和愧疚,这才是最大的惩罚。

   线索提供 崔霞 孙艳凌 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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