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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两天闪婚 个性不合闪离 都是拆迁惹的祸

2014-07-29 09:44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小毅家住在六合区玉带镇,去年有人给他介绍了个女朋友,正好家里要拆迁,他和姑娘认识两天就领了证,为此他们多得了拆迁补偿款,房子也拿了大套。可没想到,因为两人性格不合,婚后半年,姑娘就提出离婚。
   
小毅年近30岁了,但一直没有成家。去年通过相亲,他认识了同为老乡的小玲。两人见面都感觉对方不错,正好,小毅家的房子马上要拆迁,两人一合计,打算先把婚结了。认识才两天,他们就急匆匆地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领证没多久,小毅家的房子就拆了,因为家里多了一口人,他们多分到了约50平方米的房子,另外还多拿到五六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这笔钱,小毅家一分也没要,都给了新媳妇小玲。领了新房,娶了媳妇儿,在外人看来,小毅的小日子滋润得很,可好日子不长,结婚半年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据了解,小玲从小没有父母,都是奶奶一手把她拉扯大。如今小玲嫁人了,她依旧时刻牵挂着奶奶。她婚后没多久,奶奶家的房子塌了,她跟婆家商量了一下,对方拿出几万元钱,帮奶奶修好了房子。
   
不过,这并没有增进两人的感情,结婚半年后,她提出离婚,并诉至法院,向婆家索要补偿十几万。她说,两人结婚前互相了解得太少,婚后两人常有分歧,日子过不下去。后经过六合法院的调解,小毅给了小玲5.5万元,两人离婚。
   
记者从六合法院了解到,和小毅小玲情况类似,还有部分家庭,因对拆迁安置利益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加之拆迁后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夫妻之间易产生矛盾,走上离婚道路。(文中人物为化名)
   
新闻链接:
   
六合法院离婚官司增多 女性“休夫”占半数以上
   
来自南京六合法院的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六合法院审结离婚纠纷案件655件,2014年上半年审结427件,离婚案件成为除道赔案件之外数量最多的一类民事案件。通过对1082件案件进行分析,去年离婚案和今年上半年最显著特点,就是女性当原告起诉者居多,占到一半以上。除此之外,离婚案还呈现出其他特点:(一)离婚年龄年轻化,结婚时间较短;(二)离婚原因相对集中;(三)征地拆迁、房地产调控等因素推升离婚数;(四)离婚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五)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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