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1:12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资深点评律师罗娟,在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主持人采访时指出: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罚款是一种常见管理手段,尤其对员工的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很多企业均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暴的做法。上述提及的“乐捐”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对员工的变相罚款,与罚款没有本质的区别。公司有权处罚违纪的员工,但采用这种所谓“乐捐”等形式的经济处罚方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均是违法行为。
原文:
公司扣罚迟到员工的规定合理吗
本期介绍:不知道参加工作的朋友们有没有遇到这么一个情况?公司设立了一个“乐捐”名目的扣工资制度,规定迟到、卫生等问题扣除一定的工资,这样的乐捐制度对公司员工是否有效?合理合法吗?所谓的“乐捐”其实就是对员工的变相罚款。公司有权以这种方式处罚员工吗?公司管理人员称乐捐制度是对公司员工的有效约束制度,公司员工流动性大,如果没有约束制度肯定不行。而且管理人员强调,当月乐捐的钱会到下个月作为活动经费和员工日常工作用品消耗的费用。这样利用员工被罚的钱到底违不违反劳动法?公司为整顿纪律而出台的“规定”应视为规章制度,但是企业管理应该依法行事,究竟公司管理中的扣发工资行为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员工要自律,企业同样也需要知法懂法。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罗娟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罗娟律师为我们专业解答“公司扣罚工资制度合理吗”等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
罗娟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资深点评律师。在劳动关系领域,曾为国内外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表企业与离职员工进行谈判,进行仲裁与诉讼。并为多家企业在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代理过上百起高级白领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罗娟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关于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战略布局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次代表企业出庭诉讼维护企业的权利。
Ms. Luo Juan is the director of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Department of ShengYun Law Firm. She also works as a senior expert to give comments on the TV show of “Nomocracy Right Now” in Beijing TV Station. Ms. Luo Juan’s practice area mainly focuses on labor law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