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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银律师就九江共青城治污企业问题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

2014-07-18 16:09   文章来源: 

  近日,新法制报记者特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九江共青城治污企业问题进行了采访。

  九江共青城市着力打造生态城市,没料到在三年前由于行政区域的调整,其辖区出现了一家重污染企业——江西省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公司”)。而这家企业,本是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如今,它却发展成为自己的对立面——近年来,康泰公司发生多起火灾,当地百姓备受废气污染影响,并质疑地下水已遭污染。当地政府也一直在发出信号,要求整体搬迁康泰公司,却由于后者是一个“省里的项目”,而倍感尴尬。

  针对该事件王有银律师表示:“首先,对于冲突,政府只应考虑一项,就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如果企业无违法行为,政府无权为评所谓的生态城市而责令关闭,如果企业确实有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或环评标准,那么就应当依法关闭。其次,环保厅的项目不环保,责任本在环保厅,作为环保主管部门,对于环保不达标、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应依法关停,地方政府要求环保厅搬走其设立的污染企业,本身就很有讽刺意义,治污染与安全生产是属地原则,不因是省环保厅的项目就无权查处,更多的是现实中下级不敢查上级的因素存在。”而对于该事件的后续处理问题,王有银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这个各不相让的多年僵局,归根结底是有关部门没有严格依法行政,有法不依所产生的后果,对于此类案件就应当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无论涉及到任何人任何单位,都能依法行政,就不会成为多年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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