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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银律师就鄱阳县政府盖的经适房问题接受新法制报采访

2014-07-18 16:12   文章来源: 

  近日,新法制报记者特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鄱阳县政府盖的经适房问题进行了采访。

  鄱阳县政府盖的经适房小区在2008年交付使用,当时没有建设围墙,有业主电动车被偷现象。2012年物业公司进驻,修起了围墙,还向业主集资挨着围墙利用楼栋之间的空地,建设了50多个储物间车库,有物业代管对外出租。这些储物间既没有经过规划又没有经过审批,房管局解释说,只要经过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就不算违章搭建。房管局还称,由于50多个储物间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房管部门不需要对集体产权发证。

  针对该事件王有银律师表示:“首先,房管局的解释是不合法的,即使业委会同意,仍需要经过规划审批、发证;其次,这五十多个储物间会直接改变房屋容积率,缩小了原来小区的地面空间,改变了原来的出行线路,也使消防通道等可能面临被占用,储物间如果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也会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而对于该事件的后续处理问题,王有银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呼吁:“对于违建,规划、城管、土地、消防等部门存在不作为,当地政府依法对于重大违法建筑可以责令强制拆除,对于违法情形不太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对于相关违建单位进行罚款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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