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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布房屋征收条例实施,王有银律师日前接受《21世纪经济频道》记者的采访。

2014-07-18 17:29   文章来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房屋征收条例”)实施10个月以来,地方政府少有出台落实细则者,更有地方政府干脆以“拆违”的名义继续实行强拆。针对条例在10个月来对民众的作用以及具体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日前接受《21世纪经济频道》记者的采访。

  采访中王有银律师认为:“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下位法自然无效,因拆迁涉及各方利益重大,对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更为关键,所以造成违法法规应废而不废。” “北京市的五十个挂帐村拆迁、绿隔、村委腾退等各类拆迁项目仍然沿用旧规定。” 据王律师介绍,从各地情况看,新政策出台不是太普遍,大多处于观望状态。已出台的政策亦多是重点保障征收拆迁的顺利进行,对被征收人的保障偏薄弱。很多地方政府为不影响土地财政收入,不增加征收麻烦,不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等因素考虑,一直拖延着新条例的落实。个别地方政府存在混水摸鱼心理。”王律师还表示:“新条例出台前的种种利益冲突依然存在,知法犯法的现象也并未因新条例的出台而有所减少。征收中存在地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户之间的多方博弈。许多地方政府一手发征收文件、一手组建开发公司进行拆迁,并借助纵容黑恶势力对不同意拆迁的民众进行威吓、打砸等。”

  同时王律师对现今存在的“拆违代拆迁”的现象进行了点评,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说:“新条例并没有像民众在立法时期望的那样可限制公权力对房屋的征收与拆迁,因简化了拆迁环节,导致拆迁更加随意化的倾向。” 王律师表示,新的房屋征收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但政府以拆违为借口大肆强拆在各地有加强之势。司法强拆造成的自焚等恶性案件亦有增加之势。

  在实践中王有银律师及圣运团队积极为面对拆迁不公事件的被拆迁人维权,并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如果大家在拆迁中遇到此类问题或者有法律方面的困难,可随时拨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电话010-5158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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