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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善治与民主选举研讨会”专题之——律协法治之路

2014-09-04 14:45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背景】
  2014年9月2日下午3点,由中国律师观察网、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律师善治与民主选举研讨会”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901会议室召开。研讨会主要组织者赵国君、王有银律师邀请了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法学专家如: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技术委员会甘功仁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张千帆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李轩主任, 律师同仁:王甫律师、柴青海律师等, 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21经济报道、法治周末、壹财经、中国经济时报、中国产经新闻、法治文萃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参加本次研讨会。各领域人士各抒己见,碰撞出思维的火花,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果。
【发言概况】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卫方让我为香港民主承担责任,我已经完成我历史使命了,当时民间公投的时候我就写过一篇评论,香港民主有利于国家统一。就去干,他要选谁就选谁,我们去插这个干什么。他按照那个思路走,香港根本不会闹出这么多的事情出来,现在他们态度很强硬,实际上是为以后国家分裂加剧港独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所以说应该是国家分裂的罪魁祸首。
       多发声,国君组织这个会议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这个议题有意义,但是如今中国谈论有意义的问题已经很不容易了。甚至聚在一起吃个饭构成问题,我们上周的研讨,就被迫取消了,没有任何道理。
       我们也是通过律师所,当局神通广大。总而言之你今天能阻止这个研讨本身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律协的选举也正如大家所说,应该是中国民主的一个开端,如果连最懂法的律师在选举的时候乱来一通不讲规则,中国民主怎么搞,因为民主毕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我认为律协选举,而且对于律协本身的独立和自治是至关重要的。怎么样让律协从政府的控制当中脱离出来,这是唯一的一条路径。
       如果乌托邦一点的话,没有这么一个组织可能是更好,但是世界各国都有律协,律协还是有一些功能,有一些社会功能必须由他行使,对于规范律师的行为都有必要,还要有。如果说这个组织设置的不当,他很可能就会成为政府管控律师纵容违法的一个工具,这样就不是在帮助法制,就是在开法制的口子,让律协发挥正常的作用必须是由选举产生,这是没有疑问的。刚才汪律师提出关于党和关于律协之间的关系,我觉得这不是一个问题,我想在座的至少都会觉得党和律协有什么关系,没有什么关系,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党和律协的关系就是党和法的关系,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如果接受党要在法律之下运作,你就应该守法,凭什么在法外发挥这种领导作用,这个作用不该有。律协该不该有党委,应该有党委,你那个党委只能管党员律师可以,不要管非党员律师。理论上这个关系我想是非常简单的,执政党不应该参与任何律协的日常工作,他完全应该是一个自治的独立的组织,由律协自行产生。怎么选举,这确实有很多地方需要琢磨,我们这个国家从来没有真正的选举,走向一种有意义的选举,必然是要摸着石头过河。这个当中可能就会不得已要趟这个混水没有办法。深圳律协选举很乱,律师要冲到台前跟领导叫板,这个当中肯定有一些令人担忧的地方,做事不符规则的地方,这是好事,北京律协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有什么违规的,或者是失序的事情发生。如果真正有律师冲到台前跟领导叫板绝对是好事。
       8个还太少,选举不要认为就是循规蹈矩的老老实实的走程序,不可能的,选举就要搞政治,政治有一种肮脏性,你出来去做这次副会长的选举,而且你希望这个选举是公平的,是真正的选举,而不是上面内定的。按规则来,但是必须有这种心理承受能力,有可能这里面有乱七八糟的事情,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们人可能要求有规则,但是可能天生就不是一个讲规则的动物,我们人都有这个自私性,都希望规则能够对自己有利。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依法威权,这个当然绝对是无可置疑。但是有些事情可能也不要说太往心理去,比如别人发传单说你什么不是,甚至有造谣中伤,你可以依法威权没有问题,但是更严重的,比如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律协背后有参与,你是要站出来维权,你应该把律协作为一个被告,去起诉。这个需要平衡策略和目标,这个没有办法,有时候你不想把它变得过于敏感,所以说你要通过这种比较策略的手段去起诉当事人,不把律协作为直接的目标,我觉得这都可以理解。
       从我们这个角度我们更关心的是,在选举过程当中有没有公权利参与,律协、党委或者司法局的操纵,这是更加关键的事情,如果说就是那两个人,搅了你的好事,背后做这些事情,你就直接针对他们就可以了。在我看来在任何的选举这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我们是因为没有选举,以前没有选举。所以说如果一旦有了选举自己反而感到不适应,事实上在美国选举当中这种负面竞选多了去。很多时候也就不把它当回事,你泼我的脏水,可能最有效的方式不是起诉,往往到你起诉还有什么用,选举可能就是下个月,你去起诉,也没有时间说明真相,起诉的结果可能等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你没有用,你还不如说你泼我的脏水,我泼你的脏水,这样不太好,有一种底线竞争,让选举的质量变得很低,至少可以出来,他发传单,你也可以发传单,说明没有这么回事,你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去揭他的底,也是为你自己竞选能够发挥一点作用,你们这个选举已经结束了,结果都已经定了。
       你这个诉讼对我们律协的选举当中至少有间接的意义,让他走向法制和规则的路,规范他以后的选举行为肯定有积极的意义。选举当中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完全不要看的过重,看的过重反而是,我觉得对于这个国家的民主绝对是负面的事情。以前在民国的时候就有很多的选举,那个时候的选举也是不守规则,乱七八糟的,而且跨党的很多,最后孙中山一看民主怎么能这么搞,中国根本没有民主,讲民主我们还不如学苏俄的那一套,这样就糟了。所以民主过程当中发生这些不正常的事情很正常,下面就是我们怎么去消化,怎么纠偏,怎么样逐步的走上守法的路。你们这次选举的地方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你们的候选人副会长有五个候选人。
       这种名额设定完全没有道理,凭就设两个三个候选人,谁来设这个标准,他就是给自己省事,不希望你们闹的过大,那些候选人也都是内定的。按照正常的选举来看,你应该设一个提名的人数,比如我能够拉多少人提名,我做副会长,我规定深圳有八千个律师,我有八个人提我,我就做一个法定的候选人,这样就能够避免很多的内定、协商的事情发生。深圳律师要推动律协的善制,首先从选举的规则入手,有很多的规则有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助长了后面的选举舞弊,然后从候选人开始,候选人怎么怎么拉票,什么拉票行为是不正当的,哪些是可以的,这些都可以的,他发传单,为什么不发传单,律师所认同地方党委那套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对候选人和对选民知情权不正当的剥夺,我们要推动民主,希望下次选举,深圳律协的选举规则更加完善,从候选人到竞选,到律协投票,就算你投票的主体是谁,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有资格,有多少个理事。
       间接选举最大的弊端,首先是人少,人少好操控,那个时候的议员有几百个,他都能围起来,他雇的秘密警察,穿着便衣,不人他们走,选出来了,就三呼万岁就回家了。这理事23个人,搞定这些人很容易,而且很容易保密,人少。你们推动什么,副会长应该直选了,有八千人直选,中间至少有一千张票要去买,这是不容易买的,成本巨大,第二很不容易保密,很容易泄密,其中某一个被抓住,知道你是在贿选,这个事情马上就被报出来了,你被戴上了镣铐,你再跳就很难了,你首先要去掉镣铐,然后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选举。现在守规则有什么用,这个规则本身就会导致大大量的贿选舞弊,最后还有什么计票,也有问题,这23个人,23双眼睛都盯着他在上面画正,这些细节有一本书叫民主细节,确实民主是关于细节的一件事情,通过这个诉讼,你打这场诉讼非常不容易,但是诉讼本身对于推动律协的选举,你这个诉讼只有间接意见,希望以后做更多的事情直接推动律协选举的正义。
【注】本篇由笔者根据录音进行整理,在尊重张千帆教授原话的基础上,在措辞、结构、编排上有所变化,未经张千帆教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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