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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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收,农民到底能拿哪些补偿?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圣运律师

【概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且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各项的钱“归谁、怎么发”都有规则。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两项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是征地补偿的主要基数;具体数额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二、住宅与地上物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按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其他附着物、青苗据实补偿,应现场登记确认。

三、社会保障费用

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社保费用列入征地成本,个人应留意参保登记与缴费明细,这是“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落地,不能只看眼前到手金额。

四、钱“归谁、怎么发”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依法经民主程序分配;安置补助费原则上用于安置,不需统一安置的可发放给被安置人。农民应关注村集体分配方案是否公开透明。

五、农民常漏算的权益

①社保参保是否落实;②住宅置换面积与差价结算;③地上附着物、青苗是否漏登;④被征地后就业帮扶政策。建议逐条与方案核对,发现遗漏及时提出异议。

常见问题(FAQ)

Q:区片综合地价是不是全国统一价?

A:不是。区片综合地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同一省份不同区县、不同区片标准也不同,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Q: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农户吗?

A: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依法经民主程序分配;安置补助费原则上用于安置,需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集体,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统一安置的可发放给被安置人。

Q: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怎么算?

A:一般按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或据实评估确定,青苗按当季作物产值、附着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等计算,应现场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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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开资料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任何胜诉或结果的承诺。个案情况千差万别,补偿标准、程序时限、认定结论均以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及当地具体规定为准。如遇征地拆迁纠纷,建议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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