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 16:18 文章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 申请人 】 卢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
【被申请人】 河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基本案情】
卢先生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村拥有合法的一处房屋。2014年5月份,卢先生所在的村开始进行拆迁,卢先生想通过律师的协助来核实拆迁的合法性。通过多方比较,卢先生来到了以征收拆迁闻名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张爱慧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帮助自己采取法律行动。圣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随即指导卢先生于2015年9月30日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书面公开关于该村改造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被申请人于法定期限内向卢先生作出了答复,但是答复的内容没有按照卢先生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 面对被申请人这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圣运律师决定帮助卢先生向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胜诉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发改委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对该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郑州市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卢先生向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