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案例 > 征地拆迁事务 > 正文
圣运捷报:复议胜广东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12-16 16:15   文章来源: 

【委托人】 : 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基本案情】
    李先生是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黄明村的村民,其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现因“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李先生的集体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安置补偿协议。李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于是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决定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公开梅江区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但是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在收到申请书后,在15个工作日的法定期限内并未对上述申请进行任何回复。为了解上述信息以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李先生特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作出答复。

【胜诉结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过审理并考虑到被申请人在本案审查过程中已经答复被申请人,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确认被申请人逾期未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鉴于被申请在本案审查过程中已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本厅不再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依法履行答复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定职责。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四川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强拆闹剧,最终败诉收场
下一篇:吉林松原胜诉案例:住建局不履行查处职责被确认违法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