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圣运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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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浙江胜案:厂房三相电被剪断、贴上封条,街道办说"我没断电",法院:就是你断的,违法!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来源:北京圣运律所 作者:圣运律师

导语: 浙江温州,一家自控阀门公司的厂房在城中村改造征收范围内。2020年最后一天,公司的三相电线被剪断,电表箱上贴上了盖着街道办事处印章的封条。公司起诉后,街道办连连否认:断电是消防整改,电从来没断过。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结合封条照片、供电所录音和消防督改单,断电就是街道办干的;街道办没有强制断电的职权依据——判决确认强制断电行为违法,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一、消防检查第三天,三相电被剪断了

浙江永嘉,某阀门公司就设在法定代表人张先生的住宅内"个转企"发展起来,房屋地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2020年12月28日,当地街道办事处开展元旦前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这处住宅用于工业生产,生产车间、仓库与居住设在同一建筑内,没有防火分隔,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当场出具《居住出租房房屋安全隐患督改单》,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予以处罚并强制整治。

第三天,12月31日,公司的三相电表电线被人剪断,电表箱上贴了一张封条,上面赫然写着"永嘉县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封(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后厂房一直处于断电状态,正常生产经营停摆。张先生打电话到供电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断电不是供电部门实施的。

二、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封条加录音,把"谁断的电"钉死

本案打过一场"曲折战"。起初,张先生以个人名义起诉,因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被裁定驳回;上诉后,市中级法院维持原裁定。紧接着公司又起诉,又因案件处于上诉等待期而撤诉。直到上诉结果落定,公司才以自己的名义重新起诉。

圣运王有银律师团队代理后,把证据链组织得严丝合缝:第一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证明公司合法使用该房屋;第二组,线路被剪断、电表贴封条的现场照片;第三组,张先生与供电所的通话录音及文字整理,证明断电并非供电部门所为;第四组,历次起诉、撤诉、上诉的裁定书,证明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

团队的法律观点也很硬:《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街道办为推进拆迁,在补偿安置未落实的情况下剪断生产用电,就是以断电方式逼迫搬迁。

三、法院判决:断电系街道办实施,无职权依据,确认违法

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逐项回应了街道办的辩解。

关于"谁断的电": 照片证明电表箱被贴封条,录音证明电表接线被剪断且非供电部门所为;而消防督改单限定的整改截止日正是12月31日——三者结合,足以推断剪断电线、张贴封条的就是街道办。街道办提交的"每月电费明细",因原告在断电当日已自行重新接线,月电费反映不出中断事实,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起诉超期、重复起诉": 街道办实施断电时未告知起诉期限,起诉期限从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2021年11月起诉,距断电不足一年,未超期。公司在前案上诉期间撤诉,待上诉结果确定后以变化了的事实理由重新起诉,不属于重复起诉。

关于行为合法性: 街道办依消防法规可以开展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但即便当事人逾期不改,行政处罚也应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下实施;街道办直接剪断电线实施强制断电,没有职权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因断电属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12月31日对公司实施强制断电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律师唠两句

该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全程办理。

"断水断电"是征收拆迁里最隐蔽也最常见的逼迁手段。很多地方不直接拆房子,而是先把电断了、水停了,让企业和住户自己熬不住搬。法律对这种行为的态度非常明确:《行政强制法》明令禁止以断电、断水等方式迫使履行行政决定。

这个案子还示范了证据怎么留:封条照片、剪断的线路、和供电所的通话录音、限期整改通知——把这些串起来,"谁干的"就推不掉了。另外提醒一句:因为断电这类行为是"事实行为",法院判决的主文是"确认违法",这份判决同样是后续主张赔偿的铁证。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三个高频问题

Q1:房子或厂房被断水断电了,找谁?告谁? 先固定证据:拍照录像记录线路、封条、表计状态,向供水供电部门核实是否其所为。实施断电的行政机关就是被告,可以起诉请求确认强制断电行为违法。

Q2:街道办说是"消防整改",断电就合法吗? 不合法。街道办有权检查消防隐患、责令限期改正,但无权直接剪断电线;需要处罚的,也应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或委托实施。以"整改"为名行逼迁之实的,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Q3:第一次起诉被驳回、撤诉过,还能再告吗? 可以。因原告主体不适格被驳回后,以适格主体重新起诉,或在关联程序结束后以变化了的事实理由起诉的,不构成重复起诉;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最长从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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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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