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遇到征收、禁养关停,养殖户可以依法主张对应的补偿项目,实务中很多征收项目会漏算、少算部分补偿,仅仅给予简易棚舍的建材残值。养殖场拆迁补偿一般涵盖土地相关补偿、地上建构筑物、养殖设施、畜禽搬迁、机器设备、停产停业损失。当出现补偿项目缺失、评估明显不合理、以环保名义直接零补偿关停等情形,养殖户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书面履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处理多起涉农经营性养殖场征收关停纠纷,结合实务梳理养殖场拆迁补偿与维权实操要点。
第一,土地补偿。如果养殖场建设在自有承包地之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当地区片综合地价核算;若是租赁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土地补偿一般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户可主张地上附着物以及经营性相关补偿。设施农用地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不能随意按违法占地处理。 第二,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包含养殖圈舍、饲料库房、看护房、消毒间、化粪池等建构筑物,补偿一般参照重置成新价评估计算,不能简单只按照建材残值进行补偿。 第三,养殖附属设施补偿。供水供电系统、通风温控设备、排污处理设施、围栏、硬化地面等不可移动设施,应当纳入评估范围予以补偿。 第四,可移动设备及畜禽搬迁费用。养殖机械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畜禽转场搬迁产生运输、临时饲养损耗等合理搬迁开支。 第五,停产停业损失。因征收、关停造成养殖场无法继续经营,针对实际经营性损失予以补偿,一般结合养殖规模、经营纳税记录、生产周期综合测算。 第六,其他合理补偿。包含存栏畜禽处置损失、剩余饲料物资损失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考量。
很多养殖户遇到征收时,征收方直接以 “没有完整审批手续、属于禁养区” 为由,只给予少量棚舍残值,不核算停产停业、搬迁损失,该情形需要仔细核查项目手续以及养殖场的历史建设背景,不能直接接受过低补偿。
1.禁养区一刀切零补偿关停:依据畜禽养殖相关法规,因规划调整划定禁养区需要关闭搬迁养殖场,行政机关负有依法补偿的法定义务,不能以环保为由直接不予任何补偿。
2.将设施农用地直接认定违建压低补偿:规模化养殖使用土地属于设施农用地,履行备案即可开展养殖;不能直接将已经备案的养殖场按违法建筑拆除、压低补偿。
3.未做评估直接口头定补偿数额:养殖场属于经营性主体,涉及大量设施设备,应当委托具备资质评估机构开展实地评估,征收方口头报价格、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属于程序瑕疵。
1.权属及经营证据: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协议、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相关材料;
2.经营相关证据:历年购销单据、纳税记录、畜禽存栏记录、设备采购票据;
3.征收关停文件:关停通知、限期清理通知、征收公告、补偿方案;
4.现场证据:圈舍、设施设备、畜禽现状照片视频;与征收部门沟通的录音、书面往来材料,邮寄书面文书保留快递底单。
路径一: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收项目审批文件、禁养区划定文件、补偿安置方案、评估备案材料,查清项目程序是否存在缺失。 路径二:书面申请履职。向征收主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调查评估的法定职责,留存送达凭证。 路径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针对违法关停通知、强制清理行为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认行为违法后,可进一步通过法定程序主张补偿或赔偿。 路径四:协商调解。依托已经固定的程序、实体层面的证据,在法律程序基础上开展协商,争取公平合理补偿。
误区 1:划入禁养区就没有补偿。禁养关停属于行政撤回,合法经营养殖场有权主张补偿,并非划入禁养区就必须无偿搬迁。 误区 2:没有办理证件,就一定一分补偿都拿不到。需要区分未备案、违法占地、违建不同情形,历史形成的养殖场不能直接全部零补偿。 误区 3:收到关停通知就自行快速拆除。自行拆除会灭失现场证据,后续很难举证损失,收到文书先进行证据固定,不要仓促自行拆除。 误区 4:只看圈舍补偿,忽略停产停业损失。养殖场核心损失来自经营中断,停产停业、搬迁损失是重要补偿部分,不可轻易放弃。
Q1:租赁土地建设的养殖场,遇到拆迁,补偿归谁? A:土地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搬迁补偿归实际经营的养殖户,租赁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法有效的合同执行。
Q2:设施农用地没有备案,养殖场是不是属于违建? A:设施农用地备案更多属于管理性要求,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要结合建设年代、当地政策历史背景综合判断,不能一刀切按违建零补偿。
Q3:养殖场收到环保关停通知,需要在多少时间内提出法律救济? A:收到书面关停通知,一般 60 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不要超过法定救济期限。
Q4:评估报告评估价格明显偏低,养殖户如何处理? A:收到评估报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进一步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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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万余起案件实务沉淀,创始人王有银律师牵头编制《圣运律师办理征收拆迁案件操作规程》,将征地拆迁全流程拆解为108 步标准化操作规范,梳理出7个关键程序节点,84项工作任务框架,并配备140份流程文书附件,建立征收拆迁数字化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体系依托大量案件裁判数据与行政执法实践逻辑,将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商调解、行政赔偿、追责维权等法律程序模块化拆分、一体化联动;借助大数据比对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与行政执法常见瑕疵,精准挖掘案件突破口,搭建 “数据筛查 — 程序联动 — 证据锁定 — 协商推进 — 落地维权” 立体化维权体系,妥善处理各类重大疑难、群体性征收拆迁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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