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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公益法律人”高级研修班之社会转型与公益行动

2014-05-13 14:24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注】本篇由笔者根据录音进行整理,在尊重周如南老师原话的基础上,在措辞、结构、编排上有所变化,未经周如南老师审核。
 
       为促进公益法行动,凝聚公益法律人群体,我们决定发起“公益法律人”研修班。研修班每年一期,面向全国招生,由主办单位承担研修班全部费用,并为学员免费提供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硬卧)。第一期于2014年4月18、19日在广州举办。
 
       大家下午好,我看了一下我们培训班的讲师,大部分都是我们律师。因为我是来自中山大学的传播与设计学院。我们知道一个公民社会的出现,大概需要三个重要的公民力量。一个就是公益组织,专业NGO这样一些人。他们是有组织,有策略地持续性地来推动这样一些社会议题。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群就是公民律师群体。但是呢其实我大概了解一下,我们律师也有很多派啊,我们有死磕派,还有像徐昕老师等非常厉害的,还有一种就是技术派,做一些商业诉讼啊。当然还有勾兑派,三种啊。今天非常重要的就是公益律师。建设的三大支柱的第二大支柱就是NGO。还有一派就是媒体的力量,舆论的力量,非常重要。我记得就是李庄案第一季结束的时候。我们一讲到李庄案,大家想到的就是媒体还是辩护律师啊。陈有西,是不是啊。大家只知道陈有西,还有一个是高子程,因为它会适用媒体,互联网。因为他有一个陈有西学术网,同时他还有微博账号,大V。我是想说,公益组织,公益律师和公益媒体,中国公民社会出现的这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像刚才我们王律师讲的就是,只是我们律师的死磕是不行的。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只有一个律师,事实上公民在行动。等下会有一些案例的分享。我今天可能,我看了一下,我是学院派啊,可能更多学理上的分析。

       我今天的题目是社会转型与公益行动。我们都已经知道,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大概我们经济发展有目共睹,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啊,成为第二大经济体。这是一个基本的共识。社会结构的转型是非常缓慢的,这个转型相对地滞后,这同我们经济发展的高速的张力。我们市场转型完成,社会转型才刚刚开始,这是一个时代的背景。在这个时代,我们最重要的一个时代特点就是多元的社会。这个框架大家是不是经常见到,这是未来我们的社会架构,是一个三元的主体。首先第一个就是国家,有的时候把它称为政府和国家。那1949年之后,我们知道中国,我们基本上只有这样一个制定的主体。国家包办市场,我们没有市场,叫做计划经济。都是国家包办社会,没有社会。我们都是国家的人,党的人。所以就是总体性国家。那我们改革开放30年,大家都形成了社会的基本共识,就是市场是很重要的一个,尤其是18大报告中写道的是,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共识,市场在这个资源配置中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基本的常识。但是社会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或是社会止步于社会,是不是这里面的制度主体呢?在今天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共识。或者说意识正在觉醒。就是刚刚发生的,以前我们出了一些问题,经常说这是国家的事情,政府的事儿。或者说用一些市场的方式来解决一些事儿。或者发现市场和政府都会失灵。这时要怎么办,社会必须要自救,包括我们律师,包括我们记者,在其中培育的是一种社会治理。最终我们希望实习的是国家市场社会共荣,这叫多元共治。

       但事实上,我刚才讲的是一个学理性的东西,或者是一个理想。但是在中国现实是四维共建的。第一部分,就是我刚才讲的,国家和政府叫做第一部门,第二部分,就是我们的市场。第三部分,我等会儿要展开了讲,关于NGO的一切。但是中国有第四领域,这个图是清华大学岳正其归类的。他所画的中国现实社会的四维空间。第四领域叫做政企不分。我们中国很多问题都在于我们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非常的不清晰。大家觉得原因是什么呢?由于这种党政一体的政治结构。第四领域很多人在这个过程当中,是直线的盈利。这个叫做权贵资本主义。今天讲的一些概念都是“七不讲”当中的概念,包括舆论监督,包括公民社会。还包括权贵资本主义。他们主要是利用了一些政府、企业和社会的一些信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牟利。这些人将会成为中国未来的社会转型的陷阱,因为,这些人仍然是身居高位,他们正在主导改革的方向。但是他们缺乏改革的动力。大家想想,如果你是一个既得利益群体,你继续该下去,这个政治将会更加地亲民,法治更加地健全,那这个时候我如何能够浑水摸鱼呢?所以他们缺乏那种改革的动力。但是不幸的是他们还在改革的位子上,那这个时候我们的改革就可能会被他们引入一个不知道哪里的方向去。这是一个从人治的社会走向一个法治的社会,或者说从专制的国家走向民主国家,这种我们认为它走在一条正常的,健康的,线性的道路上。他可能会走向一个陷阱这是今天的现状。所以我们的未来是充满不确定性。

       我们转型时代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民生政治。我们大概不愿去讲这些宏大的这样一些政治理念,比如民主啊,宪政啊,但是我们可以讲一些民生政治。所以我们的国家领导人经常讲非常亲民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另一个是维稳政治,民生政治是含情脉脉的、温情的。但是如果你的利益受到损害,你要站出来,做点什么,想成为一个公民。中国现在每年发生的是数以千计的这个群体性事件。而且根据社科院的一个社会学者的调查,每年发生的这些群体性事件80%发生在农村,而农村的这些群体性事件70%是跟土地纠纷是相关的。而且整个中国的这个群体性事件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这些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社会的燃点越来越低,以前可能会是零星的、个体性的。我们看一下这个发展啊,这两个是个体化的静坐,大概在2005年,在重庆的钉子户事件,这是最早的公民抗争行动,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这个基本上是公民个体,我的家没有跟房地产商谈判好,那我就拒绝搬迁,后来还有物权法的出台啊。这个房地产商就把他周围的房子的地方挖空了,然后出现一个视觉上的,非常有震撼效果的一个孤零零的房子。但是你可以看到,基本上公民处于一个什么阶段,微观阶段,哎我们去看,哇,好牛逼啊,最牛钉子户,他还有以死抗争的气魄。没办法,公民面对这样一种商业力量,只能去家里抱着煤气罐,告诉他们不要过来,过来就同归于尽,大概是这样一种非常极端的处理方法。但是现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我记得是从厦门的这个项目开始,这种群体性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这种非直接利益相关者。这些人好像看起来政府没有直接伤害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但是他们全都站起来了,一个人,两个人,十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十万个,开始走向街头,这些一系列的反对的活动,可以看到公民在行动的一种方式。虽然我们的宪法规定我们公民是有这个集会的自由的,但是散步,上街还是可以的。所以他在法律游走的边缘。出现这个非直接利益相关者,那给我们的这个维稳和国家的治理力量带来了什么样的难题。如果你是有直接的利益诉求,那我可以一一击破,但是这么多人来了,那我怎么办?中国的这种逻辑是要找谁?组织者。但是这是一个互联网时代,那基本上每个人都是自我控制的人,大家都约好,不约而同,到街上去了。谁是组织者?没有人承认,我只对个体的行为负责,其他的我都不认识,这是一个特点。那在这个过程当中谁是弱者?大家都觉得我们公民多么可怜,但是跟他相对应的另外一方,是维稳方,他们也认为他们时弱者,为什么?公民的这种理性的、和平的,具有这种巨大的震撼力。这些在全球的公民抗争运动当中,不断出现。比较早的是甘地领导的这个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还有这个缅甸的昂山素际。从法律的角度来将,有些是犯法的。究竟是法更重要,还是社会正义公平更加重要?有的时候他可能是重合的,但是有的时候它产生了一定分离。这需要大家思考的。谁是弱者?在这种维稳的思路和体制下,国家治理当中没有一个人,大家是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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